
朗读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中心)卫生院:
为进一步保障妇女健康权益,提高妇女健康水平,根据《 浙江省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方案》(浙妇儿工委字〔2007〕1号)、《浙江省农村妇女“两癌" 检查项目管理方案(2015年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16年继续开展农村妇女常见妇科疾病检查和“两癌”筛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常见妇科病检查:辖区内的农村已婚育龄妇女。
(二)宫颈癌筛查:辖区内的农村已婚妇女(35-64岁)。
(三)乳腺癌筛查:辖区内的农村户籍妇女(35-64岁)。
二、检查项目
(一)常见妇科病检查
1.妇科常规体检:常规查外阴、阴道及穹窿、宫颈;行双合诊检查宫颈位置、大小、形状、质地、活动度及有无肿物,检查双附件有无增厚、压痛及肿物。
2.阴道分泌物取白带常规检查:清洁度、滴虫、霉菌、PH检查。
(二)宫颈癌筛查
1.妇科常规体检及阴道分泌物取白带常规检查;
2.宫颈脱落细胞检查:对宫颈脱落细胞检查可疑或异常者,进一步进行阴道镜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一步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三)乳腺癌筛查
1.乳腺癌临床检查: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视诊、触诊。
2.乳腺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对乳腺临床检查可疑阳性者和高危人群(年龄大于或等于50周岁、有乳腺癌家族史者)进行乳腺彩超检查。
3.乳腺钼靶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可疑或者阳性者进行钼靶X线检查。
三、任务与时间安排
常见妇科病检查及宫颈癌筛查任务数见附件1,检查时间结合当地的透环妇检和农民健康体检等工作进行。
乳腺癌筛查任务与时间安排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周密实施,注重工作实效;主动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强化妇女自我保健意识,确保参检人数达到任务要求。
3.检查结束后,及时对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对患病妇女进行复查、转诊和定期随访,并将相关情况录入居民健康档案。
附件:1.2016年常见妇科病检查及宫颈癌筛查任务数
2.2016年乳腺癌检查时间及任务数
永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