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明确李春静等20位同志人事关系的通知
市卫计局、各镇(街道、区):
根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专题会议纪要《卫生计生整合所涉计生技术服务人员有关问题协调会纪要》([2016] 9号)和永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有关事项的通知》(永编[2015] 4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各镇(街道、区)原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自愿选择到镇(街道、区)重新安排工作,保留全额拨款事业身份。
具体人员选择如下:
东城街道办事处:李春静、应萌芯
西城街道办事处:李慧玲、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