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清明节祭祖时燃放烟花爆竹是各地传统习俗,是一年一度烟花爆竹燃放的高峰期。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以下简称“双禁”),持续巩固“双禁”成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再次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前期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各镇(街道、区)要再次把“双禁”宣传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发动辖区各村在各公墓的主要路口,以张贴公告、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市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表明党委政府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坚定决心,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双禁”规定,营造浓厚的禁放氛围。同时,要采取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通过110、微博、微信、短信等多种途径,积极检举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通过广泛宣传发动,最大程度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
二、强化重点部位巡查管控。要围绕公墓、祭祖等容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重点部位,专门落实人员,切实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对有违规燃放可能的,立即进行劝阻,做到告知在先、劝阻在先、防范在先,最大限度减少烟花爆竹燃放行为。
三、严厉打击违禁案件行为。安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检查力度,防止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死灰复燃。公安机关要发挥打击职能,针对违规燃放行为,切实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对群众举报和巡查中发现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和单位,不迁就、不纵容,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送一起查处一起,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查处,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强大的打击震慑。同时,对每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查清烟花爆竹的供货来源,深挖线索,落实源头断链管控。对一些违禁典型案例通过媒体及时进行曝光,切实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永康市烟花爆竹全面“双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