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行政执法〔2016〕21号
精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精品城市建设管理,提升考核路段管理标准。依据局领导指示精神,建立考核路段长效管理机制,特成立精品城市建设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并制定考核细则。考核细则自2015年9月1日开始执行。
一、考核对象
精品城市建设管理各考核路段工作小组。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考核路段的洁化、序化、美化工作。
(二)考核路段在岗人员的工作纪律。
(三)考核标准(见附件)。
三、考核方法
(一)考核工作组织。精品城市建设管理考核工作由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统筹协调,与政治处、纪检、直属机关等部门一起组织实施。
(二)考核工作实施。考核以暗查形式为主,每周至少两次。每两个月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各工作小组实行每两个月轮换考核路段的制度,遵照考核路段的值班表进行。
(三)考核计分方式。实行百分制考核,各工作小组考核成绩:总分100分。
计算公式:得分=100-(A+B+2C)
A:每次受检路段实地考核累计扣分
B:工作纪律累计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