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旅〔2016〕4号
各旅游企业:
现将《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永安委办〔2016〕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将《通知》精神落实到位。同时,请各企业将《2016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旅游企业自查表》和工作总结分别在3月31日前、4月18日前上报市旅游局行管科。
附件:《2016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旅游企业自查表》
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2016年2月29日
抄送:市府办。 |
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2016年3月2日印发 |
附件
2016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旅游企业自查表
旅游企业(盖章) | | 自查时间 | |
检 查 内 容 | 检 查 结 果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kangshi/20210606/27678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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