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6〕58号
关于永康市城区破损沥青路面修复
工程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市政管理处:
你处要求审批城区破损沥青路面修复工程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永政发〔2012〕161号文件有关规定及财政部门意见,拟在永康市九铃东路、南苑东路、城南路、溪中路等地进行破损沥青路面修复工程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大面积裂缝、坑槽,局部车辙、沦陷等病害进行5-15厘米不等的铣刨,并重新摊铺沥青面层。总修复面积约为13650平方米。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98.3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