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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旅〔2016〕11号
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关于建立永康市旅游项目库与实施项目
科学化管理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与有关单位:
旅游项目建设是履行旅游部门编制旅游产业投资计划、协调全市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职能的内在要求,是加大招商引资和争取金融支持的基础工作,是打造永康为中国山水工贸一体型旅游目的地的重要抓手。市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旅游局经过前期大量调研,在项目业主单位申报、各镇街区与有关单位审核同意、旅游部门与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单位会商的基础上,由市旅游局对全市目前在建的和拟包装的两类共34个500万以上旅游投资项目进行了统一梳理汇总。其中在建的24个项目中,列入国家旅游项目系统的有9个;列入金华市旅游十三五重点规划项目的有7个;列入金华市2016年旅游项目投资计划的有11个。
为加强对旅游项目的管理与服务,依托项目储备与建设增强旅游产业发展的后劲与竞争力,逐步实现项目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市旅游局决定建立永康市旅游项目库,并将上述34个旅游项目列为首批入库项目。根据金旅〔2016〕22号文件有关精神,现将该两类项目投资计划等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附件2)。请各镇(街道、区)与有关单位、各业主单位认真落实好相关工作:
(一)加强入库项目的审核与论证。项目库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逐级审核、动态管理、科学可行、责任落实”的原则,对入库项目进行定期审核,内容包括是否符合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是否有利于优化旅游产业结构和提升旅游产品品质,以及项目是否切实可行等。旅游项目由业主单位自行申报、经所在镇街区审核同意、由旅游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单位会商后审定入库。
(二)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服务与协调。旅游部门将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分析,优化对项目的全程跟踪与服务;将依托综合部门与市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协调机构,加大对项目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协调与解决力度;重大问题及时报请市委、市府或市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予以研究解决。努力抓好重点优质项目的建设,使更多资源与要素向优质项目集中与倾斜;抓好一般项目的包装与品位提升,提高项目的吸引力、美誉度与经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