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6年卫计系统食品污染物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方案》和《2016年永康市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永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5月16日
永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印发
2016年永康市卫计系统食品污染物及食品中
有害因素监测方案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等关于印发2016年浙江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6〕14号)和《金华市卫计委关于印发2016年金华市卫计系统食品污染物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方案和2016年金华市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的通知》(金卫防〔2016〕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6年我市卫计系统食品污染物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工作,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了解我市食品中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污染水平和趋势,掌握我市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采取相关的监管措施等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如期完成卫计系统风险监测食品样品数量至少达到辖区每千人口1件的工作要求。
二、监测内容
(一)食品污染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监测。
1、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
包括8类17种食品中有害因素、农药残留和食品加工过程中形成的有害物质等指标。(附件1)
2、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
包括11类16种食品中大肠菌群、致病菌等指标。(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监测点的确定
监测采样点需覆盖75%以上的镇(街、区)。
(二)监测项目和样品数量的确定
结合永康实际,在金华市监测方案的基础上,增加永康特色食品的监测,2016年重点监测食品包装材料及餐饮具中重金属及其它有害因素。风险监测样品数量达到辖区每千人口1件的要求,永康市常住人口约74万,计划我市2016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数量为740件。
(三)检测方法
采用统一的国家标准方法或推荐方法。
(四)结果报告
做好监测数据的汇总、分析和报送工作。按监测项目要求的时间节点,7月10日和12月10日将监测数据报送至金华市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科,并于2015年12月10日前将全年监测工作总结报送永康卫计局和金华市疾控中心。
(五)监测工作管理
永康市疾控中心负责对承担风险监测采样任务的单位进行相应的培训,负责技术指导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资料的整理、统计、分析和利用,提高分析水平,及时为政府的食品安全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发现风险隐患及时向卫计局通报。
附件:1.2016年永康市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及害因素监测
项目
2.2016年永康市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