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孕产妇管理,加强产科和妇幼保健质量管理,有效控制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提高爱婴医院管理工作质量,我局于2016年6月28日组织有关人员分两组根据《金华市产科质量评估标准》、《爱婴医院标准(2014版)》、《浙江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评估指标(2015年版)》,采用随机抽查、现场查看、医护人员理论知识和实际或模拟操作考核等方式,对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永康市第二人民医院、永康市第五人民医院、永康市妇幼保健院的产科质量进行了督查考核。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及工作亮点
(一)各单位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做到专人保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能定期校验,对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考核,抽查持证上岗率达100%。
(二)产科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各项规章制度、常规齐全。均有一名业务院长分管产科工作,成立由院领导、妇产科、内科、外科、麻醉科、ICU等业务骨干组成的产科抢救小组。在全市形成了分级管理,上下联动,运转通畅的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市一院,妇幼保健院承担着全市重症高危孕产妇抢救任务,积极参加救助工作,成功抢救了多例危重孕产妇。特别是市一院为永康市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中心以内外科重症监护病房为依托,负责接收全市范围内危重孕产妇、尤其是合并严重内外科疾病的孕产妇的救治工作。是兄弟单位的坚强后盾。
(三)各单位均建立了科内定期业务学习制度,产科病历书写基本符合要求,诊断较规范,常规辅助检查项目基本齐全。永康医院加强了人才队伍的培训,2016年已派出妇产科医护人员外出进修5名。
(四)各单位均已健全了产科工作制度、人员职责和操作常规。完善了产科登记制度,明确了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上报程序。按省统一要求簿册登记,包括分娩登记本、孕产妇管理登记本、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本、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登记本、节育手术登记本、节育手术个案装订成册,专案保存。
(五)所有单位剖宫产率的控制实施有效,剖宫产率均<38%。
(六)市第一人民医院病区完成扩建,市妇保院新产房投入使用,分娩区布局更加合理,设备更加完善,为危重产妇与新生儿的抢救与处理提供了硬件保障,同时对我市即将到来的生育高峰期提前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个别医院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病区设置不合理;高危门诊设置不规范。有些医院设备破旧不及时更换,如听诊器已破损未进行更换。产房中的胎心监护仪无宫缩压力曲线;未备有产后出血、子痫、羊水栓塞急救盘。
(二)产科管理工作欠规范。
1、抢救药品准备不充分:如肾上腺素等;高危药品与非高危药品放置同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