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辅导中心),各镇(街道、区)妇联: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的优生优育优教(以下简称“三优”)促进工作,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妇联、省计生协联合下发的《深化“优生优育优教”促进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15〕66号)和金华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优生优育优教促进工作的通知》(金卫防〔2015〕3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大力普及婴幼儿抚养和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等有关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群众的生育质量、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为出发点,深入开展“三优”指导服务工作,整合资源,立足社会,面向家庭,全面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大力普及预防出生人口缺陷、科学育儿、人口早期教育等科普知识。通过“三优”指导促进工作,不断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生优育优教知识的需求,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三优”指导中心,开展“三优”活动,向目标人群开展宣传培训、引导促进,增强人们预防出生缺陷、科学育儿、人口早期教育的意识和能力。1、2016年底,预防出生人口缺陷、科学育儿、人口早期教育等科普知识在目标人群中的普及率达到80%以上。2、“三优”指导中心硬件建设方面,各镇(街道、区)均设立“三优”指导中心,建成1个省级“三优”指导中心示范点,2个金华市级“三优”指导中心示范点。
三、主要任务
“优生优育优教”的具体含义:“优生”是指创造良好的身体条件,生育健康的孩子。“优育”是运用科学的育儿知识和方法,养育孩子健康成长。“优教”是教育引导孩子的抚养人懂得如何养育教育孩子,使孩子形成健全的人格。
“三优”促进工作的重点目标人群为三类:一是新婚夫妇;二是怀孕夫妇;三是0-3岁婴幼儿抚养人,包括婴幼儿的父母、祖(外祖)父母及其他看护人。
根据“三优”促进工作的内涵、原则和目标,确定如下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宣教内容。在向重点目标人群宣传人口国情、政策法规、计划生育知识等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宣传开展“三优”促进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增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二是宣传“三优”科普知识和技能,增强预防出生缺陷、科学育儿、人口早期教育的知识和能力。
(二)统一规范设置要求。“三优”指导中心按照省要求统一服务理念、统一场所硬件、统一形象标识、统一课程设置、统一岗前培训的“五统一”标准建设,中心按标准化要求设五室:即培训室、亲子活动示范室、咨询室、阅览室、成长测评室。“三优”指导中心选址原则上建在各医疗卫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