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基层医疗单位、各科室:
为规范开展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2015年10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制定下发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5〕 880号),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2016年3月,省卫计委办公室转发了上述文件(浙卫办基层发函〔2016〕1号,见附件),并在服务规范落实、患者转诊追踪、密切接触者筛查、服务购买机制、信息化运用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上述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于今年7月1日起全市实施新《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认真做好《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培训工作,做好技术指导,实现肺结核病管理职能的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