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安委办〔2016〕45号
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6年7月29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修改后的《条例》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贯彻新《条例》,提高对新《条例》的理解和认识,现将新《条例》宣贯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23日
新修订的《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方案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做好新《条例》学习宣贯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红线意识和依法治安的理念,着力营造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浓厚氛围,广泛深入宣传贯彻新《条例》,不断提高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新《条例》学习宣贯,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更好地构筑我市安全生产新治理体系。坚持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宣贯内容和时间安排
把学习宣贯新《条例》做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结合日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实践活动,正确理解《条例》的基本原则,准确把握要点,提高实际运用水平,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多种形式,把宣传活动真正深入校园、深入机关、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要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等从业人员知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造声势创氛围,提高《条例》知晓率。
(一)宣贯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