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6〕216号
关于永康市河湖库塘水环境治理
工程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水务局:
你局要求审批永康市河湖库塘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依据:根据浙治水办发〔2016〕7号文件、永永五水共治办〔2016〕4号《关于印发永康市“千河万塘”清污(淤)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永政办发〔2016〕84号《关于印发永康市河湖库塘清淤项目和资金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
二、项目建设地址:永康市全市范围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对全市16个镇(街道、区)的部分河道、山塘、池塘、水库通过清淤、疏浚、固堤、护岸等工程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其中治理河道(沟渠)10段,共计26.5公里;池塘1108处;山塘13座;水库4座,计划完成清淤273.21万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