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6〕210号
关于永康市妇幼保健院B超2室、输液大厅及康复训练室改造工程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妇幼保健院:
你院要求审批永康市妇幼保健院B超2室、输液大厅及康复训练改造工程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永政发〔2012〕161号文有关规定和财政部门意见,拟在永康市城北东路509号现妇幼保健院对妇幼保健院B超2室、输液大厅及康复训练室进行改造工程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凿除原墙面154平方米,墙、地面抛光砖拆除280平方米;木饰面隔断装饰52平方米,墙面抛光砖挂帖452平方米;地面抛光砖195平方米,软包86平方米;石膏板吊顶450平方米;水、电、消防安装改造面积45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