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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公告(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永康市物价局将按国家发改委《天然气利用政策》(国家发改委2012年第15号令)、《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有关文件规定,依程序召开永康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听证人、参加人、旁听人员的名额、产生方式、具体报名条件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听证人5名,由永康市物价局指定工作人员担任。
二、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参加人16名,由消费者、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人和其他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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