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永康市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报送: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永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印发
永康市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考核评价机制,增强考核工作科学性,根据中共永康市委办公室、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市机关部门综合考评工作的意见》(永委办发〔2016〕 7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永康市卫生计生系统全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单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核心,以推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落实为目的,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打造卫生计生事业升级版提供保证。
二、考核对象
卫生计生系统下属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三、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