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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2016年传染病报告检查情况通报

2021-06-06 永康市 收藏
朗读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要求,为强化医务人员依法报告传染病的意识,提升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质量,我局组织市疾控中心专业人员于今年7月和11-12月对全市22家医疗机构进行了两次传染病报告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病种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管理的甲、乙、丙类传染病及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3种性传播疾病。

二、检查方法和内容

1、疫情报告管理:随机抽查2016年1-10月份的登记(包括门诊、住院、化验室)、传染病报告卡的收卡和网络录入情况,凡网络直报系统中无该病例者视为漏报。

2、疫情报告率和及时率:对查出的所有法定传染病病例进行核对,确定疫情报告率和漏报率,报告率要求达到100%。

3、报告卡的完整率和准确率:各网络直报单位抽查60张传染病报告卡,不足60张者全部检查。要求项目齐全,录入网络信息与报告卡的信息一致,并计算报告卡的完整率、准确率和两卡报告内容一致率。

三、检查结果

1、共查7家直属医疗单位及15家中心(街道、镇)卫生院各类登记3926079人次,应报告法定传染病872例,实报870例,漏报2例,报告率99.77%,漏报率0.23%。漏报单位为市一院、永康医院。查到应报传染病12种,漏报病种2种,为乙肝、淋病(见表1、表2)。

检查结果按单位级别统计,对县市级医疗单位共检查各项记录2544631人次,发现应报传染病454例,实报452例,漏报2例,漏报率0.44%;对乡镇级医疗单位共检查各项记录1381448人次,发现应报传染病418例,实报418例,漏报0例,漏报率0.00%(见表3)。

其中抽查内、妇、儿、传染病等科室的门诊日志共2582278人次,应报339例,实报339例,报告率为100.00%;抽查住院病例52689份,应报56例,实报56例,报告率为100.00%;抽查化验室登记1291112人次,应报477例,实报475例,报告率为99.58%(见表4)。

2、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质量:共抽查传染病报告卡698张,填写完整683张,完整率为97.85%;填写准确688张,准确率98.57%;医师填写报告卡与网上录入报告卡内容一致的698张,两卡报告内容一致率为100.00%(见表5、表6)。

四、存在问题

1、少数医疗单位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不到位,存在漏报现象。如:市一院、永康医院各漏报1例。

2、少数医疗单位科室间协调不够,监督工作不到位。检验科阳性结果反馈不到位,防保科监管工作不够全面,每月自查工作不彻底、不完善,造成漏报。

3、传染病报告卡信息填写不规范。少数单位存在纸质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不规范,有错项、漏项。

4、门诊日志欠规范。部分单位门诊登记不规范,发病日期填写错误(多为默认当日),诊断记录、诊断日期、病人住址记录不详、以症状代替诊断、职业不规范等。

五、整改意见
    (一)加强领导,做好培训

各医疗单位应切实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进一步组织医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国家传染病诊断标准(2010版)》等专业知识,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促进医务人员准确掌握传染病的诊断、报告要求,提高传染病诊断符合率和报告率。

(二)规范门诊日志和传染病报告卡填写

加强门诊日志的规范化管理,要求登记项目齐全,诊断规范,避免使用症状代替诊断。规范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以便于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如:病例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传染病时应分别报卡;住址要详细到村或门牌号(性传播疾病除外);外地流动人口来我市时间超过3个月,“病人属于”栏填我市,现住详细地址栏填我市居住地的详细地址;患者工作单位为必填项,学生、幼托儿童单位填就读的学校或幼托机构;对14周岁以下的学生或幼托儿童,应提供家长姓名、联系电话、就读的学校或幼儿园名称及班级等详细资料等。网络直报人员在进行直报前应检查传染病报告卡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如有错项、漏项,应及时通知报告人核对报告卡内容,需订正的传染病报告卡应及时做好订正报告。同时确保录入的信息与报卡的信息一致,以提高报告准确率和两卡报告内容的一致性。

(三)建立有效的实验室异常结果反馈机制

各医疗单位实验室与临床科室要建立切实有效的协作机制。实验室要建立实验室阳性结果登记本,对病毒性肝炎检查结果、肝功能、RPR、TPPA、淋球菌涂片\培养、大便常规阳性者要进行专册登记,检验结果要及时反馈给临床医师;临床医师要对实验室阳性结果中符合传染病报告要求或门诊临床诊断为法定传染病的病例均要填写传染病纸质报告卡。

(四)做好传染病自查和审核工作

各医疗单位防保科/防疫科要切实做好每月至少一次的传染病自查工作,杜绝漏报、迟报、误报等事件发生,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临床医师上报的传染病报告卡要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上报要求的要及时网络直报;对核查后不符合报告要求或既往已报告的传染病报告卡应在备注栏中进行登记说明,可以不进行网络上报。

 

附件:1.2016年各医疗单位法定传染病报告检查情况

2.2016年各医疗单位法定传染病漏报按病种统计

3.永康市2016年各医疗单位法定传染病漏报检查

按医院级别统计

4.永康市2016年各医疗单位法定传染病漏报检查

按级别按科室统计

5.永康市2016年各医疗单位传染病报告卡填报质

量统计

6.永康市2016年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

告质量统计情况

 

 

                         永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6年1216日印发

 

1:

永康市2016年各医疗单位法定传染病报告检查情况

 

医院

检查总数

应报数

实报数

漏报数

漏报率(%)

市一院

1355497

126

125

1

0.79

中医院

255853

75

75

0

0.00

妇保院

293197

94

94

0

0.00

永康医院

212916

63

62

1

1.59

市三院

40516

5

5

0

0.00

市六院

170812

13

13

0

0.00

市二院

215840

78

78

0

0.00

东城街道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

54029

20

20

0

0.00

经济开发区卫生院

92903

25

25

0

0.00

西城街道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

98203

16

16

0

0.00

城西新区卫生院

37352

20

20

0

0.00

江南街道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

177179

78

78

0

0.00

芝英中心卫生院

138900

44

44

0

0.00

石柱中心卫生院

91695

33

33

0

0.00

前仓镇卫生院

83863

9

9

0

0.00

舟山镇卫生院

21800

22

22

0

0.00

方岩中心卫生院

70551

40

40

0

0.00

西溪中心卫生院

66972

1

1

0

0.00

龙山中心卫生院

147127

31

31

0

0.00

象珠中心卫生院

150636

49

49

0

0.00

唐先镇卫生院

101945

16

16

0

0.00

花街中心卫生院

48293

14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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