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医疗卫生和计生单位:
根据国务院2016年4月23日新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卫办发〔2012〕5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5〕50号)和《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2〕204号),结合今年各医疗卫生单位儿童预防接种一类疫苗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2016年一类疫苗补助经费按每剂次2.35元标准发放给各有关医疗单位(详见附件),用于预防接种工作宣传告知、摸底登记、接种实施、信息化建设、冷链管理等任务补助。补助资金收到后,各单位要根据接种任务完成数量、质量、及时性等情况,对接种、摸底等人员给予适当补助,激励其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积极性,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永康市2016年一类疫苗接种补助经费汇总表
永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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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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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种单位 | 针剂接种针次数 | 接种补贴经费 (2.35元/针) |
| 东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kangshi/20210606/27624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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