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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发改〔2016〕267号
关于永康市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北幢楼房修缮工程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
你处要求审批北幢楼房修缮工程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永康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调整实施方案》和财政部门意见,拟在永康市广场路4号北幢楼房将原西城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修缮改造为江南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墙面粉刷面积2836.4平方米,会议室石膏板吊顶56.8平方米,卫生间洁具换新及墙、地面改造阳台铝合金窗安装等工程。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29万元,资金自筹。
四、建设周期:四个月。
五、根据招投标有关规定,组织项目招投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