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二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中心卫生院):
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印发2016年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浙卫办基层〔2016〕3号)、省卫计委《关于印发浙江省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浙卫办基层〔2015〕3号)和《关于调整永康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永卫计字〔2016〕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签约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及考核结果,现将2016年第二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经费(人均15元/服务对象)拨付给你们,内含承担公共卫生工作的村卫生室补助、早孕建册体检费补助、考核奖扣和签约服务等经费,其中签约服务费(人均45元/签约对象)不纳入绩效工资和其他应得的奖补经费总额。以上经费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2100408”支出预算指标中列支。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6年度第二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经费分配表
永康市财政局 永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19日
永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19日印发
附件:
2016年度第二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经费分配表
单位 | 服务人口数 | 2016年度应拨数(元) | 第一期预拨数(元) | 本期实拨数(元) | ||
基本公共卫生经费 | 签约服务经费 | 合计 | ||||
东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64677 | 2730846 | 1940310 | 589022 | 201514 | 790536 |
经济开发区卫生院 | 54719 | 2380278 | 1641570 | 578730 | 159978 | 738708 |
西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55177 | 2520383 | 1655310 | 665151 | 199922 | 865073 |
城西新区卫生院 | 33985 | 1444040 | 1019550 | 322075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kangshi/20210606/276102.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