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医疗单位:
为了解医务人员对传染病诊断标准的掌握程度、报告病例的诊断符合情况以及医院法定传染病病例的登记与报告现状,提高我市传染病疫情监测和报告质量,根据《浙江省传染病诊断符合率调查方案》、《2016年浙江省公共卫生工作任务书》和省皮防所(浙皮〔2012〕45号、浙皮〔2015〕26号)文件的要求,我局组织市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在上下半年各开展了一次法定传染病的诊断符合率调查,现将调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市第一人民医院、市妇保院、市中医院、永康医院。
二、调查病种
2016年1~10月份报告的淋病、梅毒、菌痢、病毒性肝炎、其它感染性腹泻病五种法定传染病。
三、调查方法
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将相关信息导出保存,每单位每病种随机选取30例(不足30例全选)备查。通过病历查看、实验室检查结果核对及个案调查等方式,对照传染病诊断标准做出判断。查看2016年1~10月份医院门诊日志、住院记录、实验室检查记录,对诊断的传染病进行摘录,与网络报告进行比较查看报告情况。
四、评价指标
诊断符合率=法定传染病诊断符合国家标准数/调查的法定传染病例数×100%
五、调查结果
与去年相比,诊断符合率按报告病种统计,菌痢、病毒性肝炎继续保持100.00%;梅毒、其它感染性腹泻病的诊断符合率分别提高至99.21%、100.00%(2015年分别为99.14%和87.50%);淋病的诊断符合率为98.43%,略有下降。诊断符合率按报告单位统计,市一院、市妇保院均为100.00%;市中医院为98.76%;永康医院为97.40%(见表1)。
诊断符合率具体情况:本次调查四家医疗单位2016年1-10月份报告的淋病、梅毒、菌痢、病毒性肝炎、其它感染性腹泻病共515例,符合511例,符合率99.22%,与去年相比略有上升。其中4例诊断不符合的病例为永康市中医院、永康医院报告的3例淋病,永康医院报告的1例隐性梅毒。(见表2)。
六、诊断不符合原因分析
诊断不符合的原因主要是部分临床医师未能较好的掌握相关传染病的诊断标准、报告要求,导致误诊、误报。
1.永康市中医院、永康医院诊断不符的3例淋病,均无淋球菌培养阳性结果,不符合该病的实验室诊断标准。
2.永康医院诊断不符的1例隐性梅毒,仅有RPR的阳性结果,无TPPA的阳性结果,不符合该病的实验室诊断标准。
七、整改意见
(一)医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