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做好2017年度金华市321专业技术
人才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为更好地实施人才先行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根据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金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金华市321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2011-2020)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办〔2012〕98号)和永康市委、永康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先行战略的若干意见(试行)》(永委〔2009〕14号)文件精神,按照《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金华市321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金人社发〔2017〕7号)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度金华市321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金华市321人才工程培养对象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身体健康,在我市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或在各自学术、技术领域中具有发展潜能的优秀中青年人才。
二、选拔条件
(一)第一层次培养人员
1.在国内或省内学术和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能引领本学科和产业发展。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
4.除较具影响力、特别优秀的人才外,第一层次培养对象一般应从第二层次培养对象中推荐选拔。
(二)第二层次培养人员
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市内同行中具有领先优势。
2.作为主要作者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专业论文、出版过有影响的专著,或发表的论文被国外权威的检索机构收录。
3.在应用技术、工程技术的设计研究和科技开发中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或在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要成果,并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作为主要成员在国家级、省级、市级科研项目中取得重要科技成果,或获得国家、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他有影响的基金项目资助。
5.已取得博士学位,现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有明确的科研方向或项目,并承担市级以上科研开发项目。
6.已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在生产实践中掌握绝技、绝活、绝招,具有解决重大生产技术难题和较强技术革新能力,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技术工人。
7.在学术、技术领域取得突出贡献、有较大成绩的人员。
(三)第三层次培养人员
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受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过论文,参与科研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果,在学术、技术上有一定潜能。
三、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开发布选拔通知,提高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二)资格审查。由所在单位做好推荐,报主管部门初审,组织人事部门复审。
(三)评审考察。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评审机构,分专业领域进行比选,根据比选情况择优确定入选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人员对入选对象进行政治素质、学术水平、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考察,提出书面意见。
(四)审批。入选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公示。入选名单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往年入选为金华市321人才工程培养对象的人员,经年度考核合格后,继续列为金华市321人才工程培养对象,超过年龄范围的则不再列入。
四、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以下推荐材料由各主管部门于2017年3月30日前报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电话:0579-87172692 王洋 叶竞婷,地址:永康市华丰中路19号劳动大楼1楼高层次人才服务总窗口):
(一)《金华市32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附件1,用标准A3纸打印);
(二)《金华市32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报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2份(附件2,用标准A4纸打印);
(三)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论文、著作等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须单独装订成册(评审后不再退还)。
推荐材料1、2在书面报送的同时,需将电子邮件发送至ykrcbgs@126.com,逾期不予受理。相关附件可在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ykhrss.gov.cn/)或永康人才网(http://www.zjykrc.com)下载中心下载。
五、工作要求
(一)金华市321专业技术人才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相关部门,特别是人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需要协调配合,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人才办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的职责;人事部门要做好培养人员的动态管理工作,建立人员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建立科学、公正、客观的人才评估制度,严格实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对弄虚作假、丧失或违背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所必备的政治条件和道德标准的,随时予以淘汰;用人单位应提出清晰的培养目标和具体的培养举措,要跟踪掌握培养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将人员调动、离职或其他重要事项报告主管部门。
(二)各单位及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培养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永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入践行人才先行战略,加快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推荐条件,严把推荐质量,加强对材料真实性的审查,确保推荐评选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1:2017年度金华市321人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附件2:金华市32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
永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4日
(百份以上不盖章)
附件1 | |||||||||||||
2017年度金华市321人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 |||||||||||||
地区或部门名称: | |||||||||||||
序号 | 申报层次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行政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技术职称 | 最高学历学位及毕业学校 | 毕业 时间 | 从事专业 | 主要项目论文 | 主要获奖情况 | 主要事迹(限150字) |
附件2
金华市321人才工程
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
申报层次:
组 别:
姓 名:
单 位:
部门(地区):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填 表 说 明
一、封面“申报层次”栏,根据情况填写第一层次或第二层次。“组别”栏,根据情况分别填写“企业”、“理工”、“医疗卫生”、“农林”、“社科文化”、“教育”等类别,所在单位为企业的申报人员填写“企业”,其他人员根据自身所从事的专业领域情况填写相应组别。
二、表内“获奖”栏只填写重要奖项,具体种类如下:国家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和国家有关部委的工程设计大奖、国家和省青年科技奖。最低填写至市(县)级,注明获奖等级和排名。
三、项目基金情况,“项目(基金)来源”指“发改”、“科技”、“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基金)级别指国家级(含重大横向),省部级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市级重点科研项目及一般项目,市(县)级重点科研项目及一般项目。
四、申报表一式2份,一律用A4纸打印,务必提供2寸照片粘贴于照片处。表内第二项至第七项栏目内容均须附复印件1份作为附件(著作类只需复印封面、目录、前三页及封底),并单独装订成册。所有材料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
一、基本情况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2寸照片) 务必提供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kangshi/20210606/276086.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