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7〕22号
转发省发改委《关于立即开展全省重点工程
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各项目单位:
现将省发改委《关于立即开展全省重点工程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通知要求,迅速开展重点工程消防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尤其是对危化设施集中仓储地、施工人员密集建设工地以及油气管线工程、电网电厂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道路交通工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医院学校和社会事业工程及设施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各项目单位开展排查整改情况请于3月31日前报发改局投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