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市委、市纪委:
根据(永委办发〔2016〕174号)文件精神和市纪委具体要求,现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情况
2016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纪委的关心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与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金华市、永康市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部署,以“干部清正、行业清廉、政风清明”为目标,以构建卫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不断深化卫生计生系统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着重抓了六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以上率下,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局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狠抓主体责任的落实,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局党委书记王福明同志率先垂范,先后12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项指导,组织召开15次党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听取专题工作汇报,做到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重要案件亲自抓,带头参加党员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带头开展讲党课,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较好履行了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各机关科室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狠抓工作任务落实。驻局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指导系统纪检监察人员履行监督职责,强化监督检查。针对过去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问题,局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列为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班子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拨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督查考核、约谈诫勉、明察暗访、通报曝光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二)坚决纠正“四风”,大力弘扬清风正气。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市委“25条意见”,紧盯春节、中秋、周末等重要节点,不断重申各项禁令和规定,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典型案例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禁滥发钱物,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礼卡、礼券,严禁超标准接待。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严肃处置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建立作风巡查制度,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不定期对工作纪律、公车使用、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违规行为等进行明查暗访,强化责任追究。年内全系统共发送廉政短信2万余条次,约谈提醒党员干部100余人次,开展明察暗访10余次,问责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10余人,一些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继续实行委托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的有效做法,聘任党风廉政监督员暨民主评议行风代表,开展各种评议活动。积极开展“感动永康”十大卫计人物评选,大力发掘身边先进人物和事迹,培育和塑造行业清风正气,卫计系统整体形象得到明显提升。
(三)加强廉政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根据市委、市纪委工作部署,及时传达学习落实市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及时征订发放《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等学习资料。局党委班子充分利用周一学习夜和“固定组织生活日”,坚持每周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90分钟。落实领导讲廉政党课制度,把上级党风党纪通报、专题教育、案例剖析、身边案例警示教训、周末廉政短信提醒等多种教育手段结合起来,增强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廉洁自律意识,提高了拒腐防变能力。7月25日,我局邀请市纪委副书记叶海滨同志,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习近平“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风廉政教育报告会,在党员干部中取得了很好的反响。基层各单位以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及计划生育工作“七不准”规定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创新教育形式,组织开展了道德讲堂、警示教育、学习勤廉先进典型、推进卫生廉政文化建设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特别是强化新进人员、重点部门、敏感岗位职业规范教育,增强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和从业人员遵纪守法意识,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最近,全系统还根据市委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严明了党的政治纪律,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很好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卫生计生氛围。
(四)加强建章执纪,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研究出台《永康市卫计局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基本建设、集中采购、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三重一大”事项规范决策程序,加强对权力的监控,加强责任追究,提高权力运行的制度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研究出台《关于印发永康市卫计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重点加强对下属单位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有效性、合理性的审计,努力构建内部审计监督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的转型和发展。参照《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结合卫生计生实际,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对从事财务、审计、信息、药剂、总务、基建、设备(耗材)、采购、外联、物流等重点岗位满三年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予以轮岗,特殊情况经批准延迟不得超过二年。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做好谈心谈话工作,按要求抓好上级党委、纪委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及时报告整改情况。全面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规范党组织的议事和决策程序,健全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议事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用人制度,在选拔任用的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严格任职资格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任前谈话公示,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始终坚持 “严”字当头,严肃换届纪律,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九个必须、九个严禁”及有关换届纪律规定,不折不扣地严格落实省委、金华市委、永康市委有关代表资格提名条件,突出审查把关和报告审核,以铁的纪律保证全系统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五)坚守法纪底线,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纪检监察组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市纪委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利剑高悬、反腐惩恶,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强化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及时督查督办,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加大。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违纪问题作为执纪的主要对象,对过去不够重视的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一般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谈话函询、警示诫勉;层层传导压力,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每名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今年以来,全系统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办结群众信访举报30件,行风热线交办2起,8890转办事项117起。根据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情况,联合纪检监察组,抽调各单位专职监察主任,重点针对各单位 “三重一大”决策、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全系统10个直属医疗卫生机构、16个镇卫生院、街(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多次集中巡审督查,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案件。全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开除公职1人,辞退2人,扣除绩效2人,执纪办案的威慑力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