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发改〔2017〕55号
关于永康市畜牧兽医局兽医大楼及辅房维修
改造工程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畜牧兽医局:
你局要求审批兽医大楼及辅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永政发〔2012〕161号文件有关规定及财政部门意见,拟在永康市铃川路6号对兽医大楼及辅房进行维修改造。
二、项目改造内容及规模:屋顶防水、翻瓦改造面积693.97平方米,内外墙油漆面积435.28平方米,铺设地砖面积118.26平方米,硅酸钙板吊顶面积118.26平方米,以及门窗更换、水电工程改造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22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四、根据招投标有关规定,组织招投标工作。
五、按规定要求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