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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监〔2017〕14号
永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危险源(风险点)辨识与防控
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区)安监中队,危化生产企业、重点经营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危险源(风险点)辨识与防控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危险源(风险点)辨识和管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二、工作范围
全市危化生产企业、化工市场、带储存经营单位、加油站、构成重大危险源单位。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
(一)危险源(风险点)辨识阶段(4月30日前)
各企业要认清危险源(风险点)辨识对企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立即着手开展辨识工作,对厂区范围内可能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装置逐一进行辨识。在开展危险源(风险点)辨识过程中,要注重以下三方面:1、系统性 。危险源(风险点)存在于生产活动的各个方面,必须要对系统进行全面、详细的分析,分清主要危险源(风险点)及其相关的危险性、有害性。 2、全面性 。危险源(风险点)辨识不要发生遗漏,要全面进行分析,以免留下隐患。只有认识到它是危险源(风险点),才能对它进行风险分析,才能对它采取措施。3、预测性 。对危险源(风险点)要分析其触发事件,也就是危险源(风险点)出现的重要依据或设想的事故模式或后果。
(二)风险分析及防控措施落实阶段(5月1日-5月31日)
各企业要对辨识出的危险源(风险点)进行全面的风险分析,并落实相应的责任人。要根据风险特性,采取更新硬件、加强管理、强化员工教育、增加安全装置等软硬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防控措施必须在5月底前落实到位,对不能按时完成的防控措施,应及时向我局汇报。同时,各企业要认真填写《危险源(风险点)辨识与防控清单》,编制《危险源(风险点)辨识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及防控措施》,并于5月底前上报我局。
(三)抽查阶段(6月1日-6月15日)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落实,我局将于6月1日起,邀请专家对我市相关企业进行抽查。对上报内容不完善,漏报、瞒报重要危险源(风险点),防控措施未有效落实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危险源(风险点)辨识与防控是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预防事故的有效手段,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要在人、财、物上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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