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7〕94号
关于永康市花街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办公室
及宿舍改造工程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社会服务管理中心:
你单位要求审批办公室及宿舍改造工程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浙江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租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永政发〔2012〕161号文件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门意见,拟在花街镇倪宅村三板路27号进行办公室及宿舍改造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办公室维修工程包括屋面防水处理面积36.14平方米、吊顶改造面积149.6平方米;宿舍窗户更换1项、铝合金纱窗更换150片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21.53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四、根据招投标有关规定,组织招投标工作。
五、按规定要求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