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残工委各成员单位:
2017年5月21日是第二十七次全国助残日。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实施市委市政府“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五大发展理念,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速实现永康新腾飞之际,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是党委、政府的应尽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对于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具有重要意义。现将我市开展第二十七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推进残疾预防,健康成就小康。
二、活动措施
(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
召开会议专项研究部署全国助残日活动,并围绕本次活动主题,结合我市实际,专题研究儿童残疾预防工作,进一步组织实施好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
(二)明确部门职责,落实政策措施。
1.残工委成员单位要带头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等重要法律法规和规划精神,深入了解残疾人在生产生活、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住房保障、康复服务、家庭无障碍改造等方面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提供针对性的扶助措施。
2.残联会同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完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医疗机构的设施建设,建立健全0~6岁儿童的残疾筛查、诊断及康复医疗机制。通过普及残疾预防宣教知识,加强早期干预,针对致残因素进行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3.建设部门要积极研究改善残疾人民生的政策措施,对住房困难的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城市廉租房、公租房范围,让残疾人“住有所居”“居有所安”,切实改善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扎实推进残疾人“安居工程”建设。
4.残联、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对康复辅助器具的宣传推广,普及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相关知识,营造关注全民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
5.人力社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残疾人创业就业工作,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会同残联组织开展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就业援助月活动,针对残疾人需求开展职业培训,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帮助残联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专职委员纳入公益性岗位。
6.教育部门要加强人道主义精神的宣传教育,倡导扶残助残。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通过特教学校就读、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形式,为残疾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7.财政部门要建立完善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合理安排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所需的经费,全力保证各项扶助政策贯彻落实,积极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同时,充分发挥财政的监管职能,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做好残疾人事业的资金保障服务。
(三)丰富载体,开展系列公益助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