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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康市人才市场综合体建设工程
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你办要求审批人才市场综合体建设工程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永政发〔2012〕161号文件有关规定及财政部门意见,拟在永康市华丰中路19号将现劳动大楼打造成人才广场综合体。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拆除二楼原社保大厅,改造为人才招聘功能区(拆除吧台93米、吊顶拆除及喷漆面积1350平方米、展位搬运80个);四楼原招聘大厅改造成人力资源产业孵化园(吊顶拆除及喷漆面积860平方米、墙体玻璃隔间300平方米);一楼、三楼、六楼部分功能修缮;各楼层卫生间改造。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93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四、根据招投标有关规定,组织招投标工作。
五、按规定要求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