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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发改〔2017〕120号
关于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永康市美丽
乡村风景线(森林运动线)项目
(石柱段)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康市石柱镇人民政府:
你镇要求审批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永康市美丽乡村风景线(森林运动线)项目(石柱段)初步设计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建设地址:永康市下前线(下里溪村至新店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路线全长7公里,包括建筑立面改造面积29656平方米,铺装面积3100平方米,绿化种植面积21900平方米,景观亭廊建设面积200平方米,景墙面积230平方米,及设置咨询中心1个,公厕1个,驿站3个,公交站台3个,自行车租赁站和车棚3个,宣传廊1个和给排水、照明等设施。
四、项目建设周期:8个月。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48.2万元,其中市财政593.7万元(70%),镇自筹254.5万元(30%)。
六、按规定要求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附件:总概算表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