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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汇总)单位
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一、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汇总)单位概况
根据《中共金华市委办室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办(2011)30号)精神,设立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挂永康市物价局牌子。市发展和改革局是主管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并主管物价工作。
(一)、职责调整
1、取消的职能
(1).将信息产业管理职责划给经济和信息化局。
(2).取消已由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加强的职能
(1).加强对服务业的综合管理。
(2).加强对能源工作的综合管理。
(3).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
(4).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
(5).加强价格定价的成本监审和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工作。
(二)、主要职责
1、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区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规划体制改革、发展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计划的制定、审核、实施评估、调整等综合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区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
2、研究分析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经济预算、预警;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价格运行情况,研究提出全市运用财税、金融、投资和价格等经济手段进行调控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市直接融资的发展目标和政策;研究编制全市企业债券的发行计划和监管工作;负责企业发行债券的审核、申报工作。
3、根据国家和省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研究提出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意见;组织综合性改革试点;负责前瞻性、全局性的重大改革课题研究;研究制订投资、计划、价格等体制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负责中心镇改革试点和培育工作;培育、扶持重点骨干企业上市,指导企业直接融资。
4、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研究提出全市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提出本市财政性资金的规划和投向,并纳入投资计划管理,协调引导其他投资资金的投向;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国有基础设施资产权益转让项目的管理;研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项目储备库;加强和改进各类民间投资的宏观调控;负责省、市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牵头建立空间布局规划、资源许可利用、行业准入标准等。
5、负责全市基本建设和重点项目的综合管理;编制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重点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指导、协调重大项目争取土地指标、资金筹措等工作;组织限额内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工程咨询业的管理;组织和管理全市重大项目稽察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研穷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负责核准限下外商投资项目和上报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国际商业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根据分工承担购置设备免税确认及政策协调工作。
7、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的衔接平衡;参与研究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等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制政策的制定。
8、研究提出并协调全市主要产业门类的调控目标及政策;指导和促进工业及高技术产业发展,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和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产业政策和能源体制改革建议,研究提出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措施;负责安排交通、能源、工业、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负责电力发展改革;负责全市各类园区(开发区)的发展规划和综合平衡;负责拟订第三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研究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负责各类运输方式的衔接协调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省价格改革和价格调整方案;根据管理权限,制定商品和服务价格,规范价格行为。
10、负责全市价格综合平衡,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管理,根据定价管理权限,制定和调整市级管理的工农业商品、房地产、垄断性经营、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以及中介服务收费、无形资产等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11、负责制订全市收费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提出收费标准调整建议,根据管理权限核定收费标准;组织实施收费管理制度,监督收费执行情况;参与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
12、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行为,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低价倾销、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经上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适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平抑市场价格;受理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投诉、举报、申诉,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实施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指导全市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组织开展价格信用工作。
13、负责市场价格的监测、分析、预测和预警工作,及时提出价格调控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市工农业商品、公用事业、服务行业的生产成本和流通费用及收费项目成本的调查分调查;指导全市建立健全价格调节基金和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建立全市价格信息网络,及时向政府提供价格政务信息,定期发布市场价格信息。
14、负责全市价格认证机构开展价格评估、价格认证、咨询、仲裁、以及拍卖公物的底价认证和财物拍卖等价格事务的指导和管理。
15、管理市经济信息中心、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市价格认证中心、市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等局属单位。
16、永康市价格认证中心主要担负司法机关纪检监
察机关委托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每年为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鉴定涉案物品六千多个品种,出具价格鉴定结论书千余份。
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汇总)单位部门决算包括: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及局下属5个单位决算:永康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永康市经济信息中心、永康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永康市现代服务业办公室、永康市价格认证中心决算。
二、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汇总)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汇总)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汇总)单位2016年度收入决算2,227.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92.36万元,占总收入89.45%,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989.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74.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4.73万元),占总收入89.33%;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其他收入2.87万元,占总收入0.1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 %。上年结转收入234.88万元,占总收入10.55 %。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汇总)单位2016年度支出决算1,548.6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9.62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 万元、教育支出5.5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2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8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36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4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126.1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05.09万元,项目支出17.3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30.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36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0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汇总)单位2016年年初预算为1,905.32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7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4%。主要是因为增加了预算(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是增加的预算项目等)。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89.62万元,占总支出96.19%;教育支出(类)5.52万元,占总支出0.35%,科学技术支出4.28万元,占0.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为30.81万元,占总支出2.06%,商业服务业支出为1.04万元,占总支出的0.06%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包括本局财务不独立的事业单位)2016年年初预算为1095.39万元,2016年决算为123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平时考核奖、工资、车贴的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0万元,2016年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口径不一致,20万元(包括10万是十三五信用建设专项规划编制的费用。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日常经济运行调节(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30万元,2016年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