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举办“企业培训师”培训班的
通 知
各规上企业、行业协会:
为加快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培养了解企业人才评价工作要求并能开发制定培训计划、能组织实施培训活动、能对培训工作进行评估、能制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实施方案的综合培训人才,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321”行动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4〕90号)精神,我市今年将在永康市技协工匠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继续开办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资格名称及等级
企业培训师(考试合格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证书)
二、培训对象
1.各规上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
2.从事企业技能人才培训的管理人员;
3.行业协会负责人。
三、培训内容
1.职业资格制度现状与发展;
2.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政策解读与实务操作;
3.技能人才自主评价“321”行动工作要求;
四、培训安排
本次培训委托永康市技协工匠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举办。时间:2017年9月23-24日,培训地点:永康市技协工匠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三楼多媒体教室(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九鼎路39号先行驾校内),联系人:胡莺,联系电话:87015555(797536) 87101352
五、参加培训人员认真填写好【永康市“企业培训师”培训班回执】后,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735995980@qq.com;并认真填写【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个人)】,持表格向胡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个人一寸彩照两张,加盖单位公章的回执,同时领取教材一份。
附件1:永康市“企业培训师”培训班回执
附件2: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个人)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3日
附件1:
永康市 “企业培训师”培训班回执
填报单位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职务 | 手机号码 | 培训时间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个人)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贴照片处 免冠1寸彩色近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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