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中医院、二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各公共卫生专业机构:
现将《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四版的通知》(浙卫发〔2017〕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9月26日
永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印发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
《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第四版》的通知
浙卫发〔2017〕51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13号),结合我省实际,组织修订了《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四版)》。经商省财政厅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四版)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四版)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
前 言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5年启动以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在《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试行)》(2010年)、《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3年版)》等基础上,组织专家对规范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四版)》(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包括12项内容,即: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在各服务规范中,分别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内容、流程、要求、工作指标及服务记录表等作出了规定。《规范》中针对个体的相关服务记录表应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统一管理,工作指标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规范》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免费、自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参考依据,也可作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的依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接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计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相关业务指导。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参照本《规范》执行。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范》的基本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不断调整,省卫生计生委将根据国家要求等实际情况适时对《规范》进行修订。
各地在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过程中,要结合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服务模式,积极采取签约服务的等方式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目 录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 1
健康教育服务规范 27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35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37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48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58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61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69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77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84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91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 103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106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肺结核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二、服务内容
(一)家庭健康档案的内容
家庭健康档案内容包括家庭基本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和家庭主要问题。
1.家庭基本信息包括基本信息、生活环境、经济状况和其他信息。
2.家庭成员信息包括与户主关系、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文化程度、职业、婚姻和个人状态等。
3.家庭主要问题包括发生日期、主要问题和处理结果。
(二)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
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既往史、家族史等基本健康信息。
2.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
3.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严重精神障碍和肺结核患者等各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记录。
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转诊、会诊记录等。
(三)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
1.辖区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受服务时,由医务人员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同时为服务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的地区,逐步为服务对象制作发放居民健康卡,替代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作为电子健康档案进行身份识别和调阅更新的凭证。
2.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组织医务人员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
3.已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地区应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通过上述方式为个人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按照标准规范上传区域人口健康卫生信息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数据的规范上报。
4.将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填写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存放在电子健康档案数据中心。
(四)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
1.已建档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复诊时,在调取其健康档案后,由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
2.入户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时,应事先查阅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并携带相应表单,在服务过程中记录、补充相应内容。已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机构应同时更新电子健康档案。
3.对于需要转诊、会诊的服务对象,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
4.所有的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
(五)居民健康档案的终止和保存
1.居民健康档案的终止缘由包括死亡、迁出、失访等,均需记录日期。对于迁出辖区的还要记录迁往地点的基本情况、档案交接记录等。
2.纸质健康档案应逐步过渡到电子健康档案,纸质和电子健康档案,由健康档案管理单位(即居民死亡或失访前管理其健康档案的单位)参照现有规定中的病历的保存年限、方式负责保存。
三、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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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流程图

四、服务要求
(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首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更新信息、保存档案;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将相关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及时汇总、更新至健康档案;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健康档案的监督与管理。
(二)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的地区,要注意保护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
(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通过多种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健康档案信息。已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的地区应保证居民接受医疗卫生服务的信息能汇总到电子健康档案中,保持资料的连续性。
(四)统一为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编码,采用17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上实现资源共享奠定基础。
(五)按照国家有关专项服务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各类检查报告单据和转、会诊的相关记录应粘贴留存归档,如果服务对象需要可提供副本。已建立电子版化验和检查报告单据的机构,化验及检查的报告单据交居民留存。
(六)健康档案管理要具有必需的档案保管设施设备,按照防盗、防晒、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和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档案,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电子健康档案应有专(兼)职人员维护。
(七)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居民提供健康服务,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健康档案管理。
(八)电子健康档案在建立完善、信息系统开发、信息传输全过程中应遵循国家和浙江省统一的相关数据标准与规范。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应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系统相衔接,逐步实现健康管理数据与医疗信息以及各医疗卫生机构间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居民跨机构、跨地域就医行为的信息共享。
(九)对于同一个居民患有多种疾病的,其随访服务记录表可以通过电子健康档案实现信息整合,避免重复询问和录入。
五、工作指标
(一)健康档案建档率=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注:建档指完成健康档案封面和个人基本信息表,其中0~6岁儿童不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其基本信息填写在“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上。
(二)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三)健康档案使用率=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档案总份数×100%。
注:有动态记录的档案是指1年内与患者的医疗记录相关联和(或)有符合对应服务规范要求的相关服务记录的健康档案。
六、附件
1.家庭基本信息
2.家庭成员信息
3.家庭主要问题
4.居民健康档案表单目录
5.居民健康档案封面
6.个人基本信息表
7.健康体检表
8.接诊记录表
9.会诊记录表
10.双向转诊单
11.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12.填表基本要求
附件1
家庭基本信息
家庭编号: 纸质档案编号:
基本信息 | |||||||||
户主姓名 | 人口数 | ||||||||
居住类型 | 1.常住 | 常住类型:①户籍 ②非户籍 | |||||||
2.流动 | 房东姓名: 房东电话: | ||||||||
居住地址 | |||||||||
详细地址 |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
户 属 性 | 1 低保户 2 五保户 3贫困户 4 特困户 5 烈军属 6 其他 | ||||||||
生活环境 | |||||||||
居住总面积 | (㎡) | 住房性质 | 1 自有 2 租房 | ||||||
房屋类型 | 1 砖混结构 2 框架结构 3砖木结构 4 土木结构 5其他 | ||||||||
厨 房 | 1 无 2 独用 3 合用 | ||||||||
建档日期 | 建档医生 | ||||||||
登记日期 | 登 记 人 | ||||||||
附件2
家庭成员信息
家庭成员人数 人
序号 | 与户主 关系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文化 程度 | 职业 | 婚姻 | 备 注 | 个人 状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注:1.家庭成员人数包括户主及成员;
2.个人状态类别:正常、迁入、迁出、死亡、其他。
附件3
家庭成员主要健康问题
序号 | 姓 名 | 发生日期 | 主要健康问题 | 处理及结果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注:家庭成员主要健康问题与个人健康档案相一致。
附件4
居民健康档案表单目录
1.居民健康档案封面
2.个人基本信息表
3.健康体检表
4.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表(见各服务规范相关表单)
4.1 0~6岁儿童健康管理记录表
4.1.1 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
4.1.2 1~8月龄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4.1.3 12~30月龄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4.1.4 3~6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4.1.5 男童生长发育监测图
4.1.6 女童生长发育监测图
4.2 孕产妇健康管理记录表
4.2.1 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
4.2.2 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4.2.3 产后访视记录表
4.2.4 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表
4.3 高血压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4.4 2型糖尿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4.5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记录表
4.5.1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4.5.2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4.6 肺结核患者管理记录表
4.6.1肺结核患者第一次入户随访记录表
4.6.2肺结核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4.7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
4.7.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
4.7.2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
5.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表
5.1 接诊记录表
5.2 会诊记录表
6.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附件5
居民健康档案封面
编号□□□□□□-□□□-□□□-□□□□□
居民健康档案
姓 名: 现 住 址: 户籍地址: 联系电话:
乡镇(街道)名称:
村(居)委会名称: 建档单位: 建 档 人: 责任医生:
建档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6
个人基本信息表
姓 名: 编号□□□-□□□□□
性 别 | 1男 2女 9未说明的性别 0未知的性别 □ | 出生日期 | □□□□ □□ □□ |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
本人电话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人电话 | ||||||||||||
常住类型 | 1户籍 2非户籍 □ | 民 族 | 01汉族 99少数民族 □ | |||||||||||
血 型 | 1 A型 2 B型 3 O型 4 AB型 5不详 / RH:1阴性2阳性3不详 □/□ | |||||||||||||
文化程度 | 1研究生2 大学本科 3大学专科和专科学校 4中等专业学校5技工学校6高中7初中 8小学9文盲或半文盲10不详 □ | |||||||||||||
职 业 | 0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 1专业技术人员 2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3商业、服务业人员 4 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 5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6军人 7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 8无职业 □ | |||||||||||||
婚姻状况 | 1未婚 2 已婚 3丧偶 4离婚 5未说明的婚姻状况 | □ | ||||||||||||
医疗费用 支付方式 |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4贫困救助 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 7全自费 8其他 | □/□/□ | ||||||||||||
药物过敏史 | 1无 2青霉素 3磺胺 4链霉素 5其他 | □/□/□/□ | ||||||||||||
暴 露 史 | 1无 2化学品 3毒物 4射线 | □/□/□ | ||||||||||||
既 往 史 | 疾病 | 1无 2高血压 3糖尿病 4冠心病 5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6恶性肿瘤 7脑卒中 8严重精神障碍 9结核病 10肝炎 11其他法定传染病 12职业病 13其他 □ 确诊时间 年 月/ □ 确诊时间 年 月/ □ 确诊时间 年 月 □ 确诊时间 年 月/ □ 确诊时间 年 月/ □ 确诊时间 年 月 | ||||||||||||
手 术 | 1无 2有:名称① 时间 / 名称② 时间 | □ | ||||||||||||
外 伤 | 1无 2有:名称① 时间 / 名称② 时间 | □ | ||||||||||||
输 血 | 1无 2有:原因① 时间 / 原因② 时间 | □ | ||||||||||||
家 族 史 | 父 亲 | □/□/□/□/□/□ | 母 亲 | □/□/□/□/□/□ | ||||||||||
兄弟姐妹 | □/□/□/□/□/□ | 子 女 | □/□/□/□/□/□ | |||||||||||
1无 2高血压 3糖尿病 4冠心病 5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6恶性肿瘤 7脑卒中 8严重精神障碍 9结核病 10肝炎 11先天畸形 12其他 □ | ||||||||||||||
遗传病史 | 1无 2有:疾病名称 □ | |||||||||||||
残疾情况 | 1无残疾 2 视力残疾 3听力残疾 4言语残疾 5 肢体残疾 6智力残疾 7精神残疾 8其他残疾 | □/□/□/□/□/□ | ||||||||||||
生活环境* | 厨房排风设施 | 1无 2油烟机 3换气扇 4烟囱 | □ | |||||||||||
燃料类型 | 1液化气 2煤 3天然气 4沼气 5柴火 6其他 | □ | ||||||||||||
饮水 | 1自来水 2经净化过滤的水 3井水 4河湖水 5塘水 6其他 | □ | ||||||||||||
厕所 | 1卫生厕所 2一格或二格粪池式 3马桶 4露天粪坑 5简易棚厕 | □ | ||||||||||||
禽畜栏 | 1无 2单设 3室内 4室外 | □ | ||||||||||||
签约情况 | 签约:是□ 否□ 签约时间:□□□□ □□ □□ | |||||||||||||
填表说明:
1.本表用于居民首次建立健康档案时填写。如果居民的个人信息有所变动,可在原条目处修改,并注明修改时间或重新填写。若失访,在空白处写明失访原因;若死亡,写明死亡日期和死亡原因。若迁出,记录迁往地点基本情况、档案交接记录。0-6岁儿童无须填写该表。
2.性别:按照国标分为男、女、未知的性别及未说明的性别。
3.出生日期:根据居民身份证的出生日期,按照年(4位)、月(2位)、日(2位)顺序填写,如19490101。
4.工作单位:应填写目前所在工作单位的全称。离退休者填写最后工作单位的全称;下岗待业或无工作经历者需具体注明。
5.联系人姓名:填写与建档对象关系紧密的亲友姓名。
6.民族:少数民族应填写全称,如彝族、回族等。
7.血型:在前一个“□”内填写与ABO血型对应编号的数字;在后一个“□”内填写与“RH”血型对应编号的数字。
8.文化程度:指截至建档时间,本人接受国内外教育所取得的最高学历或现有水平所相当的学历。
9.药物过敏史:表中药物过敏主要列出青霉素、磺胺或者链霉素过敏,如有其他药物过敏,请在其他栏中写明名称。
10.既往史:
(1)疾病 填写现在和过去曾经患过的某种疾病,包括建档时还未治愈的慢性病或某些反复发作的疾病,并写明确诊时间,如有恶性肿瘤,请写明具体的部位或疾病名称,如有职业病,请填写具体名称。对于经医疗单位明确诊断的疾病都应以一级及以上医院的正式诊断为依据,有病史卡的以卡上的疾病名称为准,没有病史卡的应有证据证明是经过医院明确诊断的。可以多选。
(2)手术 填写曾经接受过的手术治疗。如有,应填写具体手术名称和手术时间。
(3)外伤 填写曾经发生的后果比较严重的外伤经历。如有,应填写具体外伤名称和发生时间。
(4)输血 填写曾经接受过的输血情况。如有,应填写具体输血原因和发生时间。
11.家族史:指直系亲属(父亲、母亲、兄弟姐妹、子女)中是否患过所列出的具有遗传性或遗传倾向的疾病或症状。有则选择具体疾病名称对应编号的数字,可以多选。没有列出的请在“其他”中写明。
12.生活环境:农村地区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时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此项。
13.签约情况:根据居民与社区责任医生(全科医生)签约情况填写。
附件7
健康体检表
姓 名: 编号□□□-□□□□□
体检日期 | 年 月 日 | 责任医生 | |||||||||||||||||||||
内 容 | 检 查 项 目 | ||||||||||||||||||||||
症 状 | 1无症状 2头痛 3头晕 4心悸 5胸闷 6胸痛 7慢性咳嗽 8咳痰 9呼吸困难 10多饮 11多尿 12体重下降 13乏力 14关节肿痛15视力模糊16手脚麻木17尿急18尿痛 19便秘 20腹泻21恶心呕吐22眼花 23耳鸣 24乳房胀痛 25其他 | ||||||||||||||||||||||
□/□/□/□/□/□/□/□/□/□ | |||||||||||||||||||||||
一 般 状 况 | 体 温 | ℃ | 脉 率 | 次/分钟 | |||||||||||||||||||
呼吸频率 | 次/分钟 | 血 压 | 左 侧 | / mmHg | |||||||||||||||||||
右 侧 | / mmHg | ||||||||||||||||||||||
身 高 | cm | 体 重 | kg | ||||||||||||||||||||
腰 围 | cm | 体质指数(BMI) | Kg/m2 | ||||||||||||||||||||
老年人健康状态自我评估* | 1满意 2基本满意 3说不清楚 4不太满意 5不满意 | □ | |||||||||||||||||||||
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自我评估* | 1 可自理(0~3分) 2轻度依赖(4~8分) 3 中度依赖(9~18分) 4 不能自理(≥19分) | □ | |||||||||||||||||||||
老年人 认知功能* | 1粗筛阴性 2粗筛阳性, 简易智力状态检查,总分 | □ | |||||||||||||||||||||
老年人 情感状态* | 1粗筛阴性 2粗筛阳性, 老年人抑郁评分检查,总分 | □ | |||||||||||||||||||||
生 活 方 式 | 体育锻炼 | 锻炼频率 | 1每天 2每周一次以上 3偶尔 4不锻炼 | □ | |||||||||||||||||||
每次锻炼时间 | 分钟 | 坚持锻炼时间 | 年 | ||||||||||||||||||||
锻炼方式 | |||||||||||||||||||||||
饮食习惯 | 1荤素均衡 2荤食为主 3素食为主 4嗜盐 5嗜油 6嗜糖 | □/□/□ | |||||||||||||||||||||
吸烟情况 | 吸烟状况 | 1从不吸烟 2已戒烟 3吸烟 | □ | ||||||||||||||||||||
日吸烟量 | 平均 支 | ||||||||||||||||||||||
开始吸烟年龄 | 岁 | 戒烟年龄 | 岁 | ||||||||||||||||||||
饮酒情况 | 饮酒频率 | 1从不 2偶尔 3经常 4每天 | □ | ||||||||||||||||||||
日饮酒量 | 平均 两 |
| |||||||||||||||||||||
是否戒酒 | 1未戒酒 2已戒酒,戒酒年龄: 岁 | □ | |||||||||||||||||||||
开始饮酒年龄 | 岁 | 近一年内是否曾醉酒 | 1是 2否 | □ | |||||||||||||||||||
饮酒种类 | 1白酒2啤酒3红酒 4黄酒 5其他 | □/□/□/□ | |||||||||||||||||||||
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 | 1无 2有(工种 从业时间 年) 毒物种类 粉尘 防护措施1无 2有 放射物质 防护措施1无 2有 物理因素 防护措施1无 2有 化学物质 防护措施1无 2有 其他 防护措施1无 2有 | □ □ □ □ □ □ | |||||||||||||||||||||
脏 器 功 能 | 口 腔 | 口唇 1红润 2苍白 3发绀 4皲裂 5疱疹 齿列 1正常 2缺齿 咽部 1无充血 2充血 3淋巴滤泡增生 | □ □/□/□ □ | ||||||||||||||||||||
视 力 | 左眼 右眼 (矫正视力:左眼 右眼 ) | ||||||||||||||||||||||
听 力 | 1听见 2听不清或无法听见 | □ | |||||||||||||||||||||
运动功能 | 1可顺利完成 2无法独立完成任何一个动作 | □ | |||||||||||||||||||||
查 体 | 眼 底* | 1正常 2异常 | □ | ||||||||||||||||||||
皮 肤 | 1正常 2 潮红 3苍白 4 发绀 5黄染 6色素沉着 7其他 | □ | |||||||||||||||||||||
巩 膜 | 1正常 2 黄染 3充血 4其他 | □ | |||||||||||||||||||||
淋巴结 | 1未触及 2锁骨上 3腋窝 4其他 | □ | |||||||||||||||||||||
肺 | 桶状胸:1否 2是 | □ | |||||||||||||||||||||
呼吸音:1正常 2异常 | □ | ||||||||||||||||||||||
罗 音:1无 2干罗音 3湿罗音 4其他 | □ | ||||||||||||||||||||||
心 脏 | 心率: 次/分钟 心律:1齐 2不齐 3绝对不齐 杂音:1无 2有 | □ □ | |||||||||||||||||||||
腹 部 | 压痛:1无 2有 包块:1无 2有 肝大:1无 2有 脾大:1无 2有 移动性浊音:1无 2有 | □ □ □ □ □ | |||||||||||||||||||||
下肢水肿 | 1无 2单侧 3双侧不对称 4双侧对称 | □ | |||||||||||||||||||||
足背动脉搏动* | 1未触及2触及双侧对称3触及左侧弱或消失4触及右侧弱或消失 | □ | |||||||||||||||||||||
肛门指诊* | 1未及异常 2 触痛 3包块 4前列腺异常 5其他 | □ | |||||||||||||||||||||
乳 腺* | 1未见异常 2乳房切除 3异常泌乳4乳腺包块 5其他 | □/□/□/□ | |||||||||||||||||||||
妇科* | 外阴 | 1未见异常 2异常 | □ | ||||||||||||||||||||
阴道 | 1未见异常 2异常 | □ | |||||||||||||||||||||
宫颈 | 1未见异常 2异常 | □ | |||||||||||||||||||||
宫体 | 1未见异常 2异常 | □ | |||||||||||||||||||||
附件 | 1未见异常 2异常 | □ | |||||||||||||||||||||
其 他* | |||||||||||||||||||||||
辅 助 检 查 | 血常规* | 血红蛋白__________g/L 白细胞_______×109/L 血小板______×109/L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白细胞分类:中性粒细胞____淋巴细胞______单核细胞________ 嗜酸性粒细胞______嗜碱性粒细胞__________ | |||||||||||||||||||||||
尿常规* | 尿蛋白_________尿糖_________尿酮体__________尿潜血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空腹血糖* | _________________mmol/L 或 ___________________mg/dL | ||||||||||||||||||||||
心电图* | 1正常 2异常 | □ | |||||||||||||||||||||
辅 助 检 查 | 尿微量白蛋白* | ___________mg/dL | |||||||||||||||||||||
大便潜血* | 1阴性 2阳性 | □ | |||||||||||||||||||||
糖化血红蛋白* | % | ||||||||||||||||||||||
乙型肝炎 表面抗原* | 1阴性 2阳性 | □ | |||||||||||||||||||||
肝功能* | 血清谷丙转氨酶 U/L 血清谷草转氨酶 U/L 白蛋白 g/L 总胆红素 μmol/L 结合胆红素 μmol/L | ||||||||||||||||||||||
肾功能* | 血清肌酐 μmol/L 血尿素 mmol/L 血钾浓度 mmol/L 血钠浓度 mmol/L | ||||||||||||||||||||||
血 脂* | 总胆固醇 mmol/L 甘油三酯 mmol/L 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mmol/L 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mmol/L | ||||||||||||||||||||||
胸部X线片* | 1正常 2异常 | □ | |||||||||||||||||||||
B 超* | 腹部B超 1正常 2异常 | □ | |||||||||||||||||||||
其他 1正常 2异常 | □ | ||||||||||||||||||||||
宫颈涂片* | 1正常 2异常 | □ | |||||||||||||||||||||
其 他* | |||||||||||||||||||||||
现存主要健康问题 | 脑血管疾病 | 1未发现 2缺血性卒中 3脑出血 4蛛网膜下腔出血 5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 |||||||||||||||||||||
6其他 | □/□/□/□/□ | ||||||||||||||||||||||
肾脏疾病 | 1未发现 2糖尿病肾病 3肾功能衰竭 4急性肾炎 5慢性肾炎 | ||||||||||||||||||||||
6其他 | □/□/□/□/□ | ||||||||||||||||||||||
心脏疾病 | 1未发现 2心肌梗死 3心绞痛 4冠状动脉血运重建 5充血性心力衰竭 | ||||||||||||||||||||||
6 心前区疼痛 7其他 | □/□/□/□/□/□ | ||||||||||||||||||||||
血管疾病 | 1未发现 2夹层动脉瘤 3动脉闭塞性疾病 4其他 | □/□/□ | |||||||||||||||||||||
眼部疾病 | 1未发现 2视网膜出血或渗出 3视乳头水肿 4白内障 | ||||||||||||||||||||||
5其他 | □/□/□/□ | ||||||||||||||||||||||
神经系统疾病 | 1未发现 2有 | □ | |||||||||||||||||||||
其他系统疾病 | 1未发现 2有 | □ | |||||||||||||||||||||
住院治疗情况 | 住院史 | 入/出院日期 | 原 因 | 医疗机构名称 | 病案号 | ||||||||||||||||||
/ | |||||||||||||||||||||||
/ | |||||||||||||||||||||||
家 庭 病床史 | 建/撤床日期 | 原 因 | 医疗机构名称 | 病案号 | |||||||||||||||||||
/ | |||||||||||||||||||||||
/ | |||||||||||||||||||||||
主要用药 情况 | 药物名称 | 用 法 | 用 量 | 用药时间 | 服药依从性 1规律 2间断 3不服药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非免疫 规划预防接种史 | 名 称 | 接种日期 | 接种机构 | ||||||||||||||||||||
1 | |||||||||||||||||||||||
2 | |||||||||||||||||||||||
3 | |||||||||||||||||||||||
健康 评价 | 1体检无异常 □ 2有异常 异常1 异常2 异常3 异常4 | ||||||||||||||||||||||
健 康 指 导 |
1纳入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2建议复查 3建议转诊 4 定期体检 □/□/□/□ | 危险因素控制: □/□/□/□/□/□/□ 1戒烟 2健康饮酒 3饮食 4锻炼 5减体重(目标 Kg) 6建议接种疫苗 7其他 | |||||||||||||||||||||
填表说明:
1.本表用于老年人、高血压、2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的年度健康检查。一般居民的健康检查可参考使用,肺结核患者、孕产妇和0-6岁儿童无须填写该表。
2.表中带有*号的项目,在为一般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时不作为免费检查项目,不同重点人群的免费检查项目按照各专项服务规范的具体说明和要求执行。对于不同的人群,完整的健康体检表指按照相应服务规范要求做完相关检查并记录的表格。
3.一般状况
体质指数(BMI)=体重(kg)/身高的平方(m2)。
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65岁及以上老年人需填写此项,详见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附件。
老年人认知功能粗筛方法:告诉被检查者“我将要说三件物品的名称(如铅笔、卡车、书),请您立刻重复”。过1分钟后请其再次重复。如被检查者无法立即重复或1分钟后无法完整回忆三件物品名称为粗筛阳性,需进一步行“简易智力状态检查量表”检查。
老年人情感状态粗筛方法:询问被检查者“你经常感到伤心或抑郁吗”或“你的情绪怎么样”。如回答“是”或“我想不是十分好”,为粗筛阳性,需进一步行“老年抑郁量表”检查。
4.生活方式
体育锻炼:指主动锻炼,即有意识地为强体健身而进行的活动。不包括因工作或其他需要而必需进行的活动,如为上班骑自行车、做强体力工作等。锻炼方式填写最常采用的具体锻炼方式。
吸烟情况:“从不吸烟者”不必填写“日吸烟量”、“开始吸烟年龄”、“戒烟年龄”等,已戒烟者填写戒烟前相关情况。
饮酒情况:“从不饮酒者”不必填写其他有关饮酒情况项目,已戒酒者填写戒酒前相关情况,“日饮酒量”折合成白酒量。(啤酒/10=白酒量,红酒/4=白酒量,黄酒/5=白酒量)。
职业暴露情况:指因患者职业原因造成的化学品、毒物或射线接触情况。如有,需填写具体化学品、毒物、射线名或填不详。
职业病危险因素接触史:指因患者职业原因造成的粉尘、放射物质、物理因素、化学物质的接触情况。如有,需填写具体粉尘、放射物质、物理因素、化学物质的名称或填不详。
5.脏器功能
视力:填写采用对数视力表测量后的具体数值(五分记录),对佩戴眼镜者,可戴其平时所用眼镜测量矫正视力。
听力:在被检查者耳旁轻声耳语“你叫什么名字”(注意检查时检查者的脸应在被检查者视线之外),判断被检查者听力状况。
运动功能:请被检查者完成以下动作:“两手摸后脑勺”、“捡起这支笔”、“从椅子上站起,走几步,转身,坐下。”判断被检查者运动功能。
6.查体
如有异常请在横线上具体说明,如可触及的淋巴结部位、个数;心脏杂音描述;肝脾肋下触诊大小等。建议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眼底检查,特别是针对高血压或糖尿病患者。
眼底:如果有异常,具体描述异常结果。
足背动脉搏动:糖尿病患者必须进行此项检查。
乳腺:检查外观有无异常,有无异常泌乳及包块。
妇科:外阴 记录发育情况及婚产式(未婚、已婚未产或经产式),如有异常情况请具体描述。
阴道 记录是否通畅,黏膜情况,分泌物量、色、性状以及有无异味等。
宫颈 记录大小、质地、有无糜烂、撕裂、息肉、腺囊肿;有无接触性出血、举痛等。
宫体 记录位置、大小、质地、活动度;有无压痛等。
附件 记录有无块物、增厚或压痛;若扪及肿块,记录其位置、大小、质地;表面光滑与否、活动度、有无压痛以及与子宫及盆壁关系。左右两侧分别记录。
7.辅助检查
该项目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及不同人群情况,有选择地开展。老年人,高血压、2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免费辅助检查项目按照各项规范要求执行。
血常规中的白细胞分类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体检的内容,可以填写绝对值,也可以填写分类百分比。
尿常规中的“尿蛋白、尿糖、尿酮体、尿潜血”可以填写定性检查结果,阴性填“-”,阳性根据检查结果填写“+”、“++”、“+++”或“++++”,也可以填写定量检查结果,定量结果需写明计量单位。
大便潜血、肝功能、肾功能、胸部X线片、B超检查结果若有异常,请具体描述异常结果。其中B超写明检查的部位。65岁及以上老年人腹部B超为免费检查项目。
其他:表中列出的检查项目以外的辅助检查结果填写在“其他”一栏。
8.现存主要健康问题:指曾经出现或一直存在,并影响目前身体健康状况的疾病。可以多选。若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现患疾病或者新增的疾病需同时填写在个人基本信息表既往史一栏。
9.住院治疗情况:指最近1年内的住院治疗情况。应逐项填写。日期填写年月,年份应写4位。如因慢性病急性发作或加重而住院/家庭病床,请特别说明。医疗机构名称应写全称。
10.主要用药情况:对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了解其最近1年内的主要用药情况,西药填写化学名及商品名,中药填写药品名称或中药汤剂,用法、用量按医生医嘱填写,用法指给药途径,如:口服、皮下注射等。用量指用药频次和剂量,如:每日三次,每次5mg等。用药时间指在此时间段内一共服用此药的时间,单位为年、月或天。服药依从性是指对此药的依从情况,“规律”为按医嘱服药,“间断”为未按医嘱服药,频次或数量不足,“不服药”即为医生开了处方,但患者未使用此药。
11.非免疫规划预防接种史:填写最近1年内接种的疫苗的名称、接种日期和接种机构。
12.健康评价:无异常是指无新发疾病原有疾病控制良好无加重或进展,否则为有异常,填写具体异常情况,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生活能力,情感筛查等身体和心理的异常情况。
13.健康指导:纳入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是指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定期随访和健康体检。减体重的目标是指根据居民或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下次体检之前需要减重的目标值。
附件8
接诊记录表
姓名: 编号□□□-□□□□□
就诊者的主观资料: 就诊者的客观资料: 评估: 处置计划: 医生签字: 接诊日期: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居民由于急性或短期健康问题接受咨询或医疗卫生服务时使用,以能够如实反映居民接受服务的全过程为目的、根据居民接受服务的具体情况填写。
2.就诊者的主观资料:包括主诉、咨询问题和卫生服务要求等。
3.就诊者的客观资料:包括查体、实验室检查、影像检查等结果。
4.评估:根据就诊者的主、客观资料作出的初步印象、疾病诊断或健康问题评估。
5.处置计划:指在评估基础上制定的处置计划,包括诊断计划、治疗计划、病人指导计划等。
附件9
会诊记录表
姓名: 编号□□□-□□□□□
会诊原因: 会诊意见: 会诊医生及其所在医疗卫生机构:
责任医生:
会诊日期: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居民接受会诊服务时使用。
2.会诊原因:责任医生填写患者需会诊的主要情况。
3.会诊意见:责任医生填写会诊医生的主要处置、指导意见。
4.会诊医生及其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填写会诊医生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名称并签署会诊医生姓名。来自同一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诊医生可以只填写一次机构名称,然后在同一行依次签署姓名。
附件10
双向转诊单
----------------------------------------------------------------------------------------------------------------------
存 根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档案编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于 年 月 日因病情需要,转入 单位
科室 接诊医生。
转诊医生(签字):
年 月 日------------------------------------------------------------------------------------------------------------------------------
双向转诊(转出)单
(机构名称):
现有患者 性别 年龄 因病情需要,需转入贵单位,请予以接诊。
初步印象:
主要现病史(转出原因):
主要既往史:
治疗经过:
转诊医生(签字):
联系电话:
(机构名称)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居民双向转诊转出时使用,由转诊医生填写。
2.初步印象:转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做出的初步判断。
3.主要现病史:患者转诊时存在的主要临床问题。
4.主要既往史:患者既往存在的主要疾病史。
5.治疗经过:经治医生对患者实施的主要诊治措施。
------------------------------------------------------------------------------------------------------------------------------
存 根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病案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于 年 月 日因病情需要,转回 单位
接诊医生。
转诊医生(签字):
年 月 日
---------------------------------------------------------------------------------------------------------------------
双向转诊(回转)单
(机构名称):
现有患者 因病情需要,现转回贵单位,请予以接诊。
诊断结果 住院病案号
主要检查结果:
治疗经过、下一步治疗方案及康复建议:
转诊医生(签字):
联系电话:
(机构名称)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居民双向转诊回转时使用,由转诊医生填写。
2.主要检查结果:填写患者接受检查的主要结果。
3.治疗经过:经治医生对患者实施的主要诊治措施。
4.康复建议:填写经治医生对患者转出后需要进一步治疗及康复提出的指导建议。
附件11
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健康档案编号 | □□□-□□□□□ | ||||
ABO血型 | □A □B □O □AB | RH血型 | □Rh阴性 □Rh阳性 □不详 | ||
慢性病患病情况: □无 □高血压 □糖尿病 □脑卒中 □冠心病 □哮喘 □职业病 □其他疾病 | |||||
过敏史: | |||||
(正面)
(反面)
家庭住址 | 家庭电话 | ||
紧急情况联系人 | 联系人电话 | ||
建档机构名称 | 联系电话 | ||
责任医生或护士 | 联系电话 | ||
其他说明: | |||
填表说明:
1.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为正反两面,根据居民信息如实填写,应与健康档案对应项目的填写内容一致。
2.过敏史:过敏主要指青霉素、磺胺、链霉素过敏,如有其他药物或食物等其他物质(如花粉、酒精、油漆等)过敏,请写明过敏物质名称。
附件12
填表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一)档案填写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不得用铅笔或红色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书写要工整。数字或代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数字和编码不要填出格外,如果数字填错, 用双横线将整笔数码划去,并在原数码上方工整填写正确的数码,切勿在原数码上涂改。
(二)在居民健康档案的各种记录表中,凡有备选答案的项目,应在该项目栏的“□”内填写与相应答案选项编号对应的数字,如性别为男,应在性别栏“□”内填写与“1男”对应的数字1。对于选择备选答案中“其他”或者是“异常”这一选项者,应在该选项留出的空白处用文字填写相应内容,并在项目栏的“□”内填写与“其他”或者是“异常”选项编号对应的数字,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中的既往疾病史时,若该居民曾患有“腰椎间盘突出症”,则在该项目中应选择“其他”,既要在“其他”选项后写明“腰椎间盘突出症”,同时在项目栏“□”内填写数字13。对各类表单中没有备选答案的项目用文字或数据在相应的横线上或方框内据情填写。
(三)在为居民提供诊疗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疾病诊断名称时,疾病名称应遵循国际疾病分类标准ICD-10填写,涉及到疾病中医诊断病名及辨证分型时,应遵循《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GB/T15657-1995,TCD)。
二、居民健康档案编码
统一为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编码,采用17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统一的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下实现资源共享奠定基础。
第一段为6位数字,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统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
第二段为3位数字,表示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划,按照国家标准《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码规则》(GB/T10114-2003)编制;
第三段为3位数字,表示村(居)民委员会等,具体划分为:001-099表示居委会,101-199表示村委会,901-999表示其他组织;
第四段为5位数字,表示居民个人序号,由建档机构根据建档顺序编制。
在填写健康档案的其他表格时,必须填写居民健康档案编号,但只需填写后8位编码。
三、各类检查报告单据及转诊记录粘贴
服务对象在健康体检、就诊、会诊时所做的各种化验及检查的报告单据,都应该粘贴留存归档。可以有序地粘贴在相应健康体检表、接诊记录表、会诊记录表的后面。
双向转诊(转出)单存根与双向转诊(回转)单可另页粘贴,附在相应位置上与本人健康档案一并归档。
四、其他
各类表单中涉及的日期类项目,如体检日期、访视日期、会诊日期等,按照年(4位)、月(2位)、日(2位)顺序填写。
健康教育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
二、服务内容
(一)健康教育内容
1.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年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2.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岁儿童家长等人群进行健康教育。
3.开展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限盐、控烟、限酒、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戒毒等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
4.开展心脑血管、呼吸系统、内分泌系统、肿瘤、精神疾病等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等重点传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
5.开展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健康教育。
6.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防灾减灾、家庭急救等健康教育。
7.宣传普及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二)服务形式及要求
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1)发放印刷资料
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放置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处。每个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并及时更新补充,保障使用。
(2)播放音像资料
音像资料为视听传播资料,如VCD、DVD等各种影音视频资料。机构正常应诊的时间内,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候诊区、观察室、健教室等场所或宣传活动现场播放。每个机构每年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
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宣传栏不少于2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宣传栏一般设置在机构的户外、健康教育室、候诊室、输液室或收费大厅的明显位置,宣传栏中心位置距地面1.5~1.6米高。每个机构每2个月最少更换1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
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利用各种健康主题日或针对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至少开展9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健康知识及必要的健康技能,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两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5.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医务人员在提供门诊医疗、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
三、服务流程
四、服务要求
(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每年接受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树立全员提供健康教育服务的观念,将健康教育与日常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结合起来。
(二)具备开展健康教育的场地、设施、设备,并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正常使用。
(三)制定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保证其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健康教育内容要通俗易懂,并确保其科学性、时效性。健康教育材料可委托专业机构统一设计、制作,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开展健康教育。
(四)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和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并存档保存。每年做好年度健康教育工作的总结评价。
(五)加强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会团体等辖区其他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六)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作用,接受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技术指导和考核评估。
(七)充分利用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宣传阵地,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卫生计生政策和健康知识。
(八)运用中医理论知识,在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传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应有一定比例的中医药内容。
五、工作指标
(一)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种类和数量。
(二)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的种类、次数和时间。
(三)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和内容更新情况。
(四)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教育咨询活动的次数和参加人数。
(五)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答对题数/(提问题数×抽样人数)×100%。
六、附件
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表
附件
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表
活动时间: | 活动地点: |
活动形式: | |
活动主题: | |
组织者: | |
主讲人: | |
接受健康教育人员类别: | 接受健康教育人数: |
健康教育资料发放种类及数量: | |
活动内容: | |
活动总结评价: | |
存档材料请附后 □书面材料 □图片材料 □印刷材料 □影音材料 □签到表 □其他材料 | |
填表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二、服务内容
(一)预防接种管理
1.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簿)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2.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3.每季度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簿)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查缺补漏,并及时进行补种。
(二)预防接种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在局部地区对重点人群接种出血热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高危人群实施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应急接种。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或补充免疫、群体性接种工作和应急接种工作。
1.接种前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薄)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
2.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并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接种月(年)龄、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进行“三查七对”,无误后予以预防接种。三查: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证,查对预防接种卡(簿)与儿童预防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效期;七对:核对受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3.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上记录,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有条件的地区录入计算机并进行网络报告。
(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
三、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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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要求
(一)接种单位必须为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有《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二)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等相关规定做好预防接种服务工作,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或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通过公安、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多种渠道,利用提供其他医疗服务、发放宣传资料、入户排查等方式,向预防接种服务对象或监护人传播相关信息,主动做好辖区内服务对象的发现和管理。
(四)根据预防接种需要,合理安排接种门诊开放频率、开放时间和预约服务的时间,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五、工作指标
(一)建证率=年度辖区内已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年度辖区内应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100%。
(二)某种疫苗接种率=年度辖区内某种疫苗实际接种人数/年度辖区内某种疫苗应接种人数×100%。
六、附件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
附件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
疫苗种类 | 接种年(月)龄 | |||||||||||||||
名称 | 缩写 | 出生时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8月 | 9月 | 18月 | 2岁 | 3岁 | 4岁 | 5岁 | 6岁 |
乙肝疫苗 | HepB | 1 | 2 | 3 | ||||||||||||
卡介苗 | BCG | 1 | ||||||||||||||
脊灰灭活疫苗 | IPV | 1 | ||||||||||||||
脊灰减毒活疫苗 | bOPV | 1 | 2 | 3 | ||||||||||||
百白破疫苗 | DTaP | 1 | 2 | 3 | 4 | |||||||||||
白破疫苗 | DT | 1 | ||||||||||||||
麻-风疫苗 | MR | 1 | ||||||||||||||
麻腮风疫苗 | MMR | 1 | ||||||||||||||
乙脑减毒活疫苗 或乙脑灭活疫苗1 | JE-L | 1 | 2 | |||||||||||||
JE-I | 1、2 | 3 | 4 | |||||||||||||
A群流脑多糖疫苗 | MPSV-A | 1 | 2 | |||||||||||||
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 | MPSV-AC | 1 | 2 | |||||||||||||
甲肝减毒活疫苗 或甲肝灭活疫苗2 | HepA-L | 1 | ||||||||||||||
HepA-I | 1 | 2 | ||||||||||||||
注:
1.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2.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3.选择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选择乙脑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四剂次接种程序;乙脑灭活疫苗第1、2剂间隔7~10天;
4.选择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一剂次接种程序。选择甲肝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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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
二、服务内容
(一)新生儿家庭访视
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在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地区应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口腔发育等情况。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同时建立《母子健康手册》。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对家长进行喂养、发育、防病、预防伤害和口腔保健指导。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等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家庭访视次数,并及时转上级医院救诊。
(二)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新生儿出生后28~30天,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头围测量、体格检查,对家长进行喂养、发育、防病指导。
(三)婴幼儿健康管理
8次随访: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偏远地区可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时间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8次。有条件的地区,建议结合儿童预防接种时间增加随访次数。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
3次血常规检测:在婴幼儿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
4次听力筛查: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行为测听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
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预防接种。
(四)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集居儿童可在托幼机构进行。每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发现生长发育偏离或者异常的儿童应进行营养性疾病管理或转上级医疗机构。
(五)健康问题处理
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心理行为发育偏异、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诞生牙)、龋齿、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儿童等情况应及时转诊并追踪随访转诊后结果。
三、服务流程

四、服务要求
(一)开展儿童健康管理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当具备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二)按照国家儿童保健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儿童健康管理,从事儿童健康管理工作的人员(含乡村医生)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
(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通过妇幼卫生网络、预防接种系统以及日常医疗卫生服务等多种途径掌握辖区中的适龄儿童数,并加强与托幼机构的联系,取得配合,做好儿童的健康管理。
(四)加强宣传,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儿童家长愿意接受服务。
(五)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在时间上应与预防接种时间相结合。鼓励在儿童每次接受免疫规划范围内的预防接种时,对其进行体重、身长(高)测量,并提供健康指导服务。
(六)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儿童健康档案。
(七)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儿童提供生长发育与疾病预防等健康指导。
五、工作指标
(一)新生儿访视率=年度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年度辖区内活产数×100%。
(二)儿童健康管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0~6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0~6岁儿童数×100%。
六、附件
1.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
2.1~8月龄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3.12~30月龄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4.3~6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5.男童生长发育监测图
6.女童生长发育监测图
附件1
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
姓 名: 编号□□□-□□□□□
性 别 | 1男 2女 9未说明的性别 0未知的性别 □ | 出生日期 | □□□□ □□ □□ | ||||||||||||||||
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 ||||||||||||||||||
父 亲 | 姓名 | 职业 | 联系电话 | 出生日期 | |||||||||||||||
母 亲 | 姓名 | 职业 | 联系电话 | 出生日期 | |||||||||||||||
出生孕周 周 | 母亲妊娠期患病情况 1无 2糖尿病 3妊娠期高血压 4其他 | ||||||||||||||||||
助产机构名称: | 出生情况 1顺产 2胎头吸引 3产钳 4剖宫 5双多胎 6臀位 7其他 | □/□ | |||||||||||||||||
新生儿窒息 1无 2有 (Apgar评分:1min 5min 不详) | □ | 畸型 1无 2有 | □ | ||||||||||||||||
新生儿听力筛查:1通过 2未通过 3未筛查 4不详 | □ | ||||||||||||||||||
新生儿疾病筛查:1未进行 2检查均阴性 3甲低 4苯丙酮尿症 5其他遗传代谢病 | □/□ | ||||||||||||||||||
新生儿出生体重 kg | 目前体重 kg | 出生身长 cm | |||||||||||||||||
喂养方式 1纯母乳 2混合 3人工 | □ | 吃奶量 mL/次 | 吃奶次数 次/日 | ||||||||||||||||
呕吐 1 无 2 有 | □ | 大便 1糊状2 稀3其他 | □ | 大便次数 次/日 | |||||||||||||||
体温 ℃ | 心率 次/分钟 | 呼吸频率 次/分钟 | |||||||||||||||||
面色1红润 2黄染 3其他 □ | 黄疸部位1无 2面部3躯干 4四肢5手足 □/□/□/□ | ||||||||||||||||||
前囟 cm× cm 1正常 2膨隆 3凹陷 4其他 | □ | ||||||||||||||||||
眼 睛 1未见异常 2异常 | □ | 四肢活动度 1未见异常 2异常 | □ | ||||||||||||||||
耳外观 1未见异常 2异常 | □ | 颈部包块 1无 2有 | □ | ||||||||||||||||
鼻 1未见异常 2异常 | □ | 皮肤 1未见异常 2湿疹 3糜烂 4其他 | □ | ||||||||||||||||
口腔 1未见异常 2异常 | □ | 肛门 1未见异常 2异常 | □ | ||||||||||||||||
心肺听诊 1未见异常 2异常 | □ | 胸部 1未见异常 2异常 | □ | ||||||||||||||||
腹部触诊 1未见异常 2异常 | □ | 脊柱 1未见异常 2异常 | □ | ||||||||||||||||
外生殖器 1未见异常 2异常 | □ | ||||||||||||||||||
脐带 1未脱 2脱落 3脐部有渗出 4其他 | □ | ||||||||||||||||||
转诊建议 1无 2有 原因: 机构及科室: | □ | ||||||||||||||||||
指导 1喂养指导 2发育指导 3防病指导 4预防伤害指导 5口腔保健指导 6.其他 | □/□/□/□/□ | ||||||||||||||||||
本次访视日期 年 月 日 | 下次随访地点 | ||||||||||||||||||
下次随访日期 年 月 日 | 随访医生签名 | ||||||||||||||||||
填表说明:
1.姓名:填写新生儿的姓名。如没有取名则填写母亲姓名+之男或之女。若不是以新生儿的身份纳入管理,则填写该表至“出生情况”一栏后,按照对应月龄填写其他的检查记录表。
2.出生日期:按照年(4位)、月(2位)、日(2位)顺序填写,如20080101。
3.身份证号:填写新生儿身份证号,若无,可暂时空缺,待户口登记后再补填。
4.父亲、母亲情况:分别填写新生儿父母的姓名、职业、联系电话、出生日期。
5.出生孕周:指新生儿出生时母亲怀孕周数。
6.助产机构名称:对于非住院分娩的情况写无。
7.新生儿听力筛查:询问是否做过新生儿听力筛查,将询问结果相应在“通过”、“未通过”、“未筛查”上划“√”。若不清楚在“不详”上划“√”。
8.新生儿疾病筛查:询问是否做过新生儿甲低、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及其他遗传代谢病的筛查,筛查过的在相应疾病上面划“√”;若进行了其他遗传代谢病检查,将筛查的疾病名称填入。可多选。
9. 喂养方式:将询问结果在相应方式上划“√”。
纯母乳喂养 指只给婴儿喂母乳,而不给其他任何的液体和固体食物。但允许在有医学指征的情况下,加喂药物、维生素和矿物质。
混合喂养 指婴儿喂母乳同时,喂其他乳类及乳制品。
人工喂养 指无母乳,完全给婴儿喂其他乳类和代乳品。
10.吃奶量和吃奶次数:纯母乳或混合喂养儿童不必填写吃奶量。
11.黄疸部位:可多选。
12.查体
眼睛:婴儿有目光接触,眼球能随移动的物体移动,结膜无充血、溢泪、溢脓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耳外观:当外耳无畸形、外耳道无异常分泌物,无外耳湿疹,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鼻:当外观正常且双鼻孔通气良好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口腔:当无唇腭裂、高腭弓、诞生牙、口炎及其他口腔异常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胸部:当未闻及心脏杂音,心率和肺部呼吸音无异常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腹部:肝脾触诊无异常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四肢活动度:上下肢活动良好且对称,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颈部包块:触摸颈部是否有包块,根据触摸结果,在“有”或“无”上划“√”。
皮肤:当无色素异常,无黄疸、发绀、苍白、皮疹、包块、硬肿、红肿等,腋下、颈部、腹股沟部、臀部等皮肤皱褶处无潮红或糜烂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可多选。
肛门:当肛门完整无畸形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外生殖器:当男孩无阴囊水肿、鞘膜积液、隐睾,女孩无阴唇粘连,外阴颜色正常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13.脐带:可多选。
14.指导:做了哪些指导请在对应的选项上划“√”,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
15.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儿童情况确定下次随访的日期,并告知家长。
附件2
1~8月龄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姓 名: 编号□□□-□□□□□
月 龄 | 满 月 | 3月龄 | 6月龄 | 8月龄 | |
随访日期 | |||||
体 重/kg | 上 中 下 | 上 中 下 | 上 中 下 | 上 中 下 | |
身 长/cm | 上 中 下 | 上 中 下 | 上 中 下 | 上 中 下 | |
头 围/cm | - | ||||
体 格 检 查 | 面 色 | 1红润2黄染3其他 | 1红润2黄染3其他 | 1红润 2其他 | 1红润 2其他 |
皮 肤 | 1未见异常 2异常 | 1未见异常 2异常 | 1未见异常 2异常 | 1未见异常 2异常 | |
前 囟 | 1闭合 2未闭 cm× cm | 1闭合 2未闭 cm× cm | 1闭合 2未闭 cm× cm | 1闭合 2未闭 cm× cm | |
颈部包块 | 1有 2 无 | 1有 2 无 | 1有 2 无 | —— | |
眼 睛 | 1未见异常2异常 | 1未见异常2异常 | 1未见异常2异常 | 1未见异常2异常 | |
耳 | 1未见异常2异常 | 1未见异常2异常 | 1未见异常2异常 | 1未见异常2异常 | |
听 力 | —— | —— | 1通过2未通过 | —— | |
口 腔 | 1未见异常2异常 | 1未见异常2异常 | 出牙数 (颗) | 出牙数 (颗) | |
胸 部 | 1未见异常2异常 | 1未见异常2异常 | 1未见异常2异常 | 1未见异常 2异常 | |
腹 部 | 1未见异常2异常 | 1未见异常2异常 | 1未见异常2异常 | 1未见异常 2异常 | |
脐 部 | 1未脱 2脱落3脐部有渗出 4其他 | 1未见异常2异常 | —— | —— | |
四 肢 | 1未见异常2异常 | 1未见异常2异常 | 1未见异常2异常 | 1未见异常2异常 | |
可疑佝偻病症状 | —— | 1无 2夜惊 3多汗 4烦躁 | 1无 2夜惊 3多汗 4烦躁 | 1无 2夜惊 3多汗 4烦躁 | |
可疑佝偻病体征 | —— | 1无 2颅骨软化 | 1无 2肋串珠 3肋软骨沟 4鸡胸 5手足镯 6颅骨软化7方颅 | 1无 2肋串珠 3肋软骨沟 4鸡胸 5手足镯 6颅骨软化7方颅 | |
肛门/外生殖器 | 1未见异常2异常 | 1未见异常2异常 | 1未见异常2异常 | 1未见异常2异常 | |
血红蛋白值 | —— | —— | g/L | g/L | |
户外活动 | 小时/日 | 小时/日 | 小时/日 | 小时/日 | |
服用维生素D | IU/日 | IU/日 | IU/日 | IU/日 | |
发育评估 | -------- | 1.对很大声音没有反应 2.逗引时不发音或不会微笑 3.不注视人脸,不追视移动人或物品 4.俯卧时不会抬头 | 1.发音少,不会笑出声 2.不会伸手抓物 3.紧握拳松不开 4.不能扶坐 | 1.听到声音无应答 2.不会区分生人和熟人 3.双手间不会传递玩具 4.不会独坐 | |
两次随访间患病情况 | 1无 2肺炎 次 3腹泻 次 4外伤 次 5其他 | 1无 2肺炎 次 3腹泻 次 4外伤 次 5其他 | 1无 2肺炎 次 3腹泻 次 4外伤 次 5其他 | 1无 2肺炎 次 3腹泻 次 4外伤 次 5其他 | |
转诊建议 | 1无2有 原因: 机构及科室: | 1无2有 原因: 机构及科室: | 1无2有 原因: 机构及科室: | 1无2有 原因: 机构及科室: | |
指 导 | 1科学喂养 2生长发育 3疾病预防 4预防伤害 5口腔保健 6其他 | 1科学喂养 2生长发育 3疾病预防 4预防伤害 5口腔保健 6其他 | 1科学喂养 2生长发育 3疾病预防 4预防伤害 5口腔保健 6其他 | 1科学喂养 2生长发育 3疾病预防 4预防伤害 5口腔保健 6其他 | |
下次随访日期 | |||||
随访医生签名 | |||||
填表说明:
1.填表时,按照项目栏的文字表述,将在对应的选项上划“√”。若有其他异常,请具体描述。“——”表示本次随访时该项目不用检查。若失访,在随访日期处写明失访原因;若死亡,写明死亡日期和死亡原因。
2.体重、身长:指检查时实测的具体数值。并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选用的儿童生长发育评价标准,判断儿童体格发育情况,在相应的“上”、“中”、“下”上划“√”。
3.体格检查
(1)满月:皮肤、颈部包块、眼外观、耳外观、心肺、腹部、脐部、四肢、肛门/外生殖器的未见异常判定标准同新生儿家庭访视。满月及3月龄时,当无口炎及其他口腔异常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2)3、6、8月龄:
皮肤:当无皮疹、湿疹、增大的体表淋巴结等,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眼睛:结膜无充血、溢泪、溢脓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耳外观:当外耳无湿疹、畸形、外耳道无异常分泌物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听力:6月龄时使用行为测听的方法进行听力筛查。检查时应避开小儿的视线,分别从不同的方向给予不同强度的声音,观察孩子的反应,根据所给声音的大小,大致地估测听力正常与否。
口腔:3月龄时,当无口炎及其他口腔异常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6月龄和8月龄时按实际出牙数填写。
胸部:当未闻及心脏杂音,肺部呼吸音也无异常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腹部:肝脾触诊无异常,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脐部:无脐疝,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四肢:上下肢活动良好且对称,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可疑佝偻病症状:根据症状的有无在对应选项上划“√”。
可疑佝偻病体征:根据体征的有无在对应选项上划“√”。
肛门/外生殖器:男孩无阴囊水肿,无鞘膜积液,无隐睾;女孩无阴唇粘连,肛门完整无畸形, 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血红蛋白值:6月龄或者8月龄可免费测一次血常规(血红蛋白)。
4.户外活动:询问家长儿童在户外活动的平均时间后填写。
5.服用维生素D:填写具体的维生素D名称、每日剂量,按实际补充量填写,未补充,填写“0”。
6.发育评估:发现发育问题在相应序号上打“√”。该年龄段任何一条预警征象阳性,提示有发育偏异的可能。
7.两次随访间患病情况:填写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间儿童所患疾病情况,若有,填写具体疾病名称。
8.指导:做了哪些指导请在对应的选项上划“√”,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
9.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儿童情况确定下次随访日期,并告知家长。
10.满月:出生后28-30天;3月(满3月至3月29天);6月(满6月至6月29天);8月(满8月至8月29天),其他月龄段的健康检查内容可以增加健康检查记录表,标注随访月龄和随访时间。
附件3
12~30月龄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姓 名: 编号□□□-□□□□□
月(年)龄 | 12月龄 | 18月龄 | 24月龄 | 30月龄 | |
随访日期 | |||||
体重/kg | 上 中 下 | 上 中 下 | 上 中 下 | 上 中 下 | |
身长(高)/cm | 上 中 下 | 上 中 下 | 上 中 下 | 上 中 下 | |
体 格 检 查 | 面 色 | 1红润 2其他 | 1红润 2其他 | 1红润 2其他 | 1红润 2其他 |
皮 肤 | 1未见异常 2异常 | 1未见异常 2异常 | 1未见异常 2异常 | 1未见异常2异常 | |
前 囟 | 1闭合 2未闭 cm× cm | 1闭合 2未闭 cm× cm | 1闭合 2未闭 cm× cm | —— | |
眼 睛 | 1未见异常 2异常 | 1未见异常 2异常 | 1未见异常 2异常 | 1未见异常2异常 | |
耳外观 | 1未见异常 2异常 | 1未见异常 2异常 | 1未见异常 2异常 | 1未见异常2异常 | |
听 力 | 1通过2未通过 | —— | 1通过2未通过 | —— | |
出牙/龋齿数(颗) | / | / | / | / | |
胸 部 | 1未见异常 2异常 | 1未见异常 2异常 | 1未见异常 2异常 | 1未见异常2异常 | |
腹 部 | 1未见异常 2异常 | 1未见异常 2异常 | 1未见异常 2异常 | 1未见异常2异常 | |
四 肢 | 1未见异常 2异常 | 1未见异常 2异常 | 1未见异常 2异常 | 1未见异常2异常 | |
步 态 | ————— | 1未见异常 2异常 | 1未见异常 2异常 | 1未见异常2异常 | |
可疑佝偻病体征 | 1无 2肋串珠 3肋软骨沟 4鸡胸 5手足镯 6“O”型腿 7“X”型腿 | 1无 2肋串珠 3肋软骨沟 4鸡胸 5手足镯 6“O”型腿 7“X”型腿 | 1无 2肋串珠 3肋软骨沟 4鸡胸 5手足镯 6“O”型腿 7“X”型腿 | —— | |
血红蛋白值 | —— | g/L | —— | g/L | |
户外活动 | 小时/日 | 小时/日 | 小时/日 | 小时/日 | |
服用维生素D | IU/日 | IU/日 | IU/日 | —— | |
发育评估 | 1.呼唤名字无反应 2.不会模仿“再见”或“欢迎”动作 3.不会用拇食指对捏小物品 4.不会扶物站立 | 1.不会有意识叫“爸爸”或“妈妈” 2.不会按要求指人或物 3.与人无目光交流 4.不会独走 | 1.不会说3个物品的名称 2.不会按吩咐做简单事情 3.不会用勺吃饭 4.不会扶栏上楼梯/台阶 | 1.不会说2-3个字的短语 2.兴趣单一、刻板 3.不会示意大小便 4.不会跑 | |
两次随访间患病情况 | 1无 2肺炎 次 3腹泻 次 4外伤 次 5其他 | 1无 2肺炎 次 3腹泻 次 4外伤 次 5其他 | 1无 2肺炎 次 3腹泻 次 4外伤 次 5其他 | 1无 2肺炎 次 3腹泻 次 4外伤 次 5其他 | |
转诊建议 | 1无 2有 原因: 机构及科室: | 1无 2有 原因: 机构及科室: | 1无 2有 原因: 机构及科室: | 1无 2有 原因: 机构及科室: | |
指 导 | 1科学喂养 2生长发育 3疾病预防 4预防伤害 5口腔保健 6其他 | 1科学喂养 2生长发育 3疾病预防 4预防伤害 5口腔保健 6其他 | 1合理膳食 2生长发育 3疾病预防 4预防伤害 5口腔保健 6其他 | 1合理膳食 2生长发育 3疾病预防 4预防伤害 5口腔保健 6其他 | |
下次随访日期 | |||||
随访医生签名 | |||||
填表说明:
1.填表时,按照项目栏的文字表述,根据查体结果在对应的序号上划“√”。“——”表示本次随访时该项目不用检查。若失访,在随访日期处写明失访原因;若死亡,写明死亡日期和死亡原因。
2.体重、身长(高):指检查时实测的具体数值。并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选用的儿童生长发育评价标准,判断儿童体格发育情况,在相应的“上”、“中”、“下”上划“√”。
3.体格检查
皮肤:当无皮疹、湿疹、增大的体表淋巴结等,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前囟:如果未闭,请填写具体的数值。
眼睛:结膜无充血、无溢泪、无流脓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耳外观:外耳无湿疹、畸形、外耳道无异常分泌物,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听力:使用行为测听的方法进行听力筛查。检查时应避开小儿的视线,分别从不同的方向给予不同强度的声音,观察孩子的反应,根据所给声音的大小,大致地估测听力正常与否。
出牙/龋齿数(颗):填入出牙颗数和龋齿颗数。出现褐色或黑褐色斑点或斑块,表面粗糙,甚至出现明显的牙体结构破坏为龋齿。
胸部:当未闻及心脏杂音,肺部呼吸音也无异常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腹部:肝脾触诊无异常,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四肢:上下肢活动良好且对称,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步态:无跛行,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可疑佝偻病体征:根据体征的有无在对应选项上划“√”。
血红蛋白值:18月和30月可分别免费测一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
4.户外活动:询问家长儿童在户外活动的平均时间后填写。
5.服用维生素D:填写具体的维生素D 名称、每日剂量,按实际补充量填写,未补充,填写“0”。
6. 发育评估:发现发育问题在相应序号上打“√”。该年龄段任何一条预警征象阳性,提示有发育偏异的可能。
7.两次随访间患病情况:填写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间儿童所患疾病情况,若有,填写具体疾病名称。
8.转诊建议:转诊无、有在相应数字上划“√”。并将转诊原因及接诊机构名称填入。
9.指导:做了哪些指导请在对应的选项上划“√”,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
10.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儿童情况确定下次随访的日期,并告知家长。
11.12月(满12月至12月29天);18月(满18月至18月29天);24月(满24月至24月29天);30月(满30月至30月29天),其他月龄段的健康检查内容可以增加健康检查记录表,标注随访月龄和随访时间。
附件4
3~6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姓 名: 编号□□□-□□□□□
月 龄 | 3岁 | 4岁 | 5岁 | 6岁 | |
随访日期 | |||||
体重/kg | 上 中 下 | 上 中 下 | 上 中 下 | 上 中 下 | |
身高/cm | 上 中 下 | 上 中 下 | 上 中 下 | 上 中 下 | |
体重/身高 | 上 中 下 | 上 中 下 | 上 中 下 | 上 中 下 | |
体格发育评价 | 1正常 2低体重 3消瘦 4生长迟缓 5超重 | 1正常 2低体重 3消瘦 4生长迟缓 5超重 | 1正常 2低体重 3消瘦 4生长迟缓 5超重 | 1正常 2低体重 3消瘦 4生长迟缓 5超重 | |
体 格 检 查 | 视 力 | —— | |||
听 力 | 1通过 2未过 | —— | —— | —— | |
牙数(颗)/龋齿数 | / | / | / | / | |
胸 部 | 1未见异常2异常 | 1未见异常2异常 | 1未见异常2异常 | 1未见异常2异常 | |
腹 部 | 1未见异常2异常 | 1未见异常2异常 | 1未见异常2异常 | 1未见异常2异常 | |
血红蛋白值* | g/L | g/L | g/L | g/L | |
其 他 | |||||
发育评估 | 1.不会说自己的名字 2.不会玩“拿棍当马骑”等假想游戏 3.不会模仿画圆 4.不会双脚跳 | 1.不会说带形容词的句子 2.不能按要求等待或轮流 3.不会独立穿衣 4.不会单脚站立 | 1.不能简单叙说事情经过 2.不知道自己的性别 3.不会用筷子吃饭 4.不会单脚跳 | 1.不会表达自己的感受或想法 2.不会玩角色扮演的集体游戏 3.不会画方形 4.不会奔跑 | |
两次随访间患病情况 | 1无 2肺炎 次 3腹泻 次 4外伤 次 5其他 | 1无 2肺炎 次 3腹泻 次 4外伤 次 5其他 | 1无 2肺炎 次 3腹泻 次 4外伤 次 5其他 | 1无 2肺炎 次 3腹泻 次 4外伤 次 5其他 | |
转诊建议 | 1无2有 原因: 机构及科室: | 1无2有 原因: 机构及科室: | 1无2有 原因: 机构及科室: | 1无2有 原因: 机构及科室: | |
指 导 | 1合理膳食 2生长发育 3疾病预防 4预防伤害 5口腔保健 6其他 | 1合理膳食 2生长发育 3疾病预防 4预防伤害 5口腔保健 6其他 | 1合理膳食 2生长发育 3疾病预防 4预防伤害 5口腔保健 6其他 | 1合理膳食 2生长发育 3疾病预防 4预防伤害 5口腔保健 6其他 | |
下次随访日期 | |||||
随访医生签名 | |||||
填表说明:
1.填表时,按照项目栏的文字表述,在对应的选项前划“√”。若有其他异常,请具体描述。“——”表示本次随访时该项目不用检查。若失访,在随访日期处写明失访原因;若死亡,写明死亡日期和死亡原因。
2.体重、身高:指检查时实测的具体数值。并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选用的儿童生长发育评价标准,判断儿童体格发育情况,在相应的“上”、“中”、“下”上划“√”。
3.体重/身高:身高别体重,根据儿童身高体重评价标准进行判断。
4.体格检查
视力:填写具体数据,使用国际视力表或对数视力表均可。
听力:3岁时使用行为测听的方法进行听力筛查,将结果在相应数字上划“√”。
牙数与龋齿数:据实填写牙齿数和龋齿数。出现褐色或黑褐色斑点或斑块,表面粗糙,甚至出现明显的牙体结构破坏为龋齿。
胸部:当未闻及心脏杂音,肺部呼吸音也无异常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腹部:肝脾触诊无异常,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血红蛋白值:填写实际测查数据。4岁、5岁和6岁可分别免费测一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
其他:将体格检查中需要记录又不在标目限制范围之内的内容时记录在此。
5. 发育评估:发现发育问题在相应序号上打“√”。该年龄段任何一条预警征象阳性,提示有发育偏异的可能。
6.两次随访间患病情况:在所患疾病后填写次数。
7.其他:当有表格上未列入事宜,但须记录时,在“其他”栏目上填写。
8.指导:做了哪些指导请在对应的选项上划“√”,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
9.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儿童情况确定下次随访的日期,并告知家长。
10.3岁(满3周岁至3周岁11个月29天);4岁(满4周岁至4周岁11个月29天);5岁(满5周岁至5周岁11个月29天);6岁(满6周岁至6周岁11个月29天),其他年龄段的健康检查内容可以增加健康检查记录表,标注随访月龄和随访时间。
附件5
男童生长发育监测图
姓 名: 编号□□□-□□□□□

附件6
女童生长发育监测图
姓 名: 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