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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关于加强2017年国庆中秋假期信息报送
和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旅游景区、旅行社、宾馆饭店:
为更好地加强2017年国庆中秋假期信息报送和值班工作,确保有关情况及时、准确报送和沟通,现就做好国庆中秋假期信息报送和值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上报亮点素材。在国庆中秋节日期间,金华市局将每日编辑政务微信(主题见附件2),请我市各单位围绕主题,突出亮点,每日下午2:00前将有关图片和文字等素材发送至2017年国庆中秋节旅游值班工作群(群二维码见附件2)。(注:素材不局限于当日,图片要求为原始图片,每张图片要有文字注释)。
二、做好假日旅游统计和市场分析工作。
(一)做好网上填报工作。
按照应统尽统的原则,请各旅游企业按照《浙江省旅游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每日16:00前登录“浙江旅游统计系统”填报。
表号 | 表名 | 报告期别 | 填报范围 | 报送日期 及方式 |
旅统基13-1表 | 旅行社假日旅游组团接待经营情况 | 日报 | 辖区内所有旅行社 | 国庆中秋假日每日16:00前,登录“浙江旅游统计网”网上填报 |
旅统基13-2表 | 旅游住宿单位假日旅游接待经营情况 | 日报 | 辖区内所有星级饭店和非星级旅游住宿设施样本单位(包括企业和个体经营户) | 同上 |
旅统基13-3表 | 乡村旅游点与其他旅游住宿设施样本单位假日旅游接待经营情况 | 日报 | 辖区内乡村旅游点、季节性经营住宿设施样本单位 | 同上 |
旅统基13-4表 | 旅游景区假日旅游接待经营情况 | 日报 | 辖区内所有旅游景区 | 同上 |
(二)做好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请各报送单位每日14:00前将《假日旅游统计报表》(附件1)报送至永康市旅游局(电话:87127707,传真:87127709)。同时,做好旅游节庆活动开展情况和消费情况的统计和总结分别在10月4日、10月8日上午10点前报送至永康市旅游局。
三、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节前各旅游企业要结合行业自身特点,做好旅游用车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生重大灾情和公共卫生、社会大局稳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报告永康市旅游局值班室。
四、做好值班工作。各单位要严肃对待假日期间旅游值班工作,强化岗位责任制。要加强值班管理,特别是针对每日的旅游统计报表和亮点素材上报等工作,要加强培训,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电话:87127707,传真:87127709。
附件:1.假日旅游统计报表
2.金华市局国庆中秋节期间每日编辑政务微信主题
3.2017永康市旅游局国庆中秋节值班安排表
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2017年9月27日
附件1
假日旅游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指标 项目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kangshi/20210606/27545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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