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7〕297号
关于永康市人民法院象珠法庭围墙拆建工程
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人民法院:
你院要求审批象珠法庭围墙拆建工程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永政发〔2012〕161号文件有关规定及财政部门意见,拟将永康市象珠法庭围墙拆除重建。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拆除原围墙长度166米,对塌陷地基进行水泥打桩浇筑,新建围墙使用烧结普通砖,长166米,高2.2米,墙体厚度0.28米。围墙墙体喷漆面积266平方米,围墙顶部盖琉璃瓦顶长153.4米。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9.18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四、根据招投标有关规定,组织招投标工作。
五、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