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县两级行政审批扁平化改革的实施方案》(金市建综〔2016〕54号)以及《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施办法》(浙建[2015]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我局审查、资质评审小组评审,拟予以核准浙江太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现予公示。
根据申请单位的承诺,我局将申请单位技术负责人业绩进行了汇总,一并予以公示,并继续公示一年,以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于2018年1月17日前(技术负责人业绩公示到2019年 1月 10日)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当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身份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