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7〕346号
关于永康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
装修改造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要求审批办公室装修改造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永政发〔2012〕161号文件有关规定及财政部门意见,拟将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搬迁至金胜路66号望春大楼五楼、六楼并进行装修改造。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六楼地面重新铺设抛光砖面积600平方米,办公室重新隔断350平方米;五楼、六楼石膏板吊顶面积1000平方米,墙面乳胶漆翻新面积2600平方米;水电线路改造、照明安装、卫生间翻新、食堂餐厅装修等。
三、项目总投资95.25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
四、根据招投标有关规定,组织招投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