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7〕344号
关于永康市花街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东入口节点景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
你镇要求审批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东入口节点景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建设地址:永康市花街镇倪宅路口至花金线路口沿线(330国道沿线北侧)。
三、项目建设内容:人行道改造、花坛改造、330国道沿线北侧绿化改造、330国道北侧区块节点改造、330国道南侧区块节点改造及沿线绿化。
四、项目建设规模:人行道改造面积为3146.37平方米,绿化改造面积为8142.56平方米。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502.06万元,资金自筹。
六、项目建设周期:3个月。
七、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总概算表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2月18日
附件
总概算表
序 号 | 工程和费用名称 | 概 算 价 值 (万元) | ||||
建 筑 工程费 | 人行道 及附属费用 | 绿 化 工程费 | 景 观 工程费 | 合 计 (人民币) | ||
一 | 工程建设费用 | 442.61 | 442.61 | |||
1 | 一期(人行道及附属工程) | 179.60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kangshi/20210606/27521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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