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本局各科室、审计决算中心: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我局因私(公)出国(境)的人员不断增多。为规范干部职工因私(公)出国(境)的管理,根据永康市委组织部永组字[2003]59号、永康市公安局永公[2003]第37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局干部职工因私(公)出国(境),必须严格依照《浙江省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公)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办理有关手续。
二、因私(公)出国(境)人员除必须严格按照上级和有关部门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外,还需按本局的要求进行审批。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再到办公室填写《永康市审计局因私(公)出国(境)人员申请表》。该表一式两份,一般人员经办公室审核后,由分管领导审批。中层干部经办公室审核后,分管领导复核,报局长审批。市管干部按市委组织部的规定程序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