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物价局 永康市公安局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浙江省永康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规范全市重大展会期间宾馆酒店行业经营管理秩序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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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价〔2018〕6号
永康市物价局 永康市公安局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浙江省永康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规范全市重大展会期间宾馆酒店行业经营管理秩序的通告
各宾馆、酒店:
中国(永康)国际门业博览会和中国五金博览会是享誉国内外的重大展会,也是展示永康形象的重要窗口,每年展会期间均有大量国内外企业和客商参会。为积极营造展会期间良好消费环境,妥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促进宾馆酒店业健康发展,现就规范全市重大展会期间宾馆酒店行业经营管理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宾馆酒店客房价格定价要求公开透明、合法合理,并做到明码标价、提前告知。
二、宾馆酒店在提供客房服务时,不得利用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三、宾馆酒店应尊重消费者需求,不得出现要求连订、续订客房等强制消费行为。
四、宾馆酒店应加强消防检查巡查,严格执行消控室值班制度,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施器材的完整好用。
五、宾馆酒店要严格执行“四实登记”制度,切实采取措施杜绝“黄、赌、毒”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