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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永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永康市总工会 | 文件 |
永卫计发〔2018〕42号
关于开展2018年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18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6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主题是“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健康浙江建设,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浙江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浙政办发[2017]83号),不断提高社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重要性的认识,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市卫计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2018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1.《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及标准;
2.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权利和义务;
3.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律责任;
4.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5.患职业病职工依法享有的工伤保险权益;
6.常见职业病防治的科普知识;
7.典型案例分析。
二、宣传时间
4月25日到5月1日
三、宣传方式
(一)组织参与全省职业病防治知识网络学习竞赛
关注浙江健康教育微信(微信号zjjkjy),点击微信主页右下方“职业病防治”进入活动页面,按提示进行学习和竞赛。竞赛满分者可参与活动抽奖。
(二)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