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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广播电视台视听监评员制度
为进一步创新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推进新闻立台、开门办台,广泛及时地收集观众、听众、网友对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和掌握广播电视节目的传播效果,不断提升广播电视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特建立广播电视监评员制度。
一、监评员条件与职责
(一)热心广播、电视,能经常性地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和表达能力,能广泛地收集社会各阶层对广播电视传播内容与形态的意见建议。
(三)关注时事、了解民情,并结合广播电视传播内容与形式,对办好广播电视节目有见解和设想。
(四)客观公正地评议广播电视节目的亮点、存在问题或具体差错或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建议。
(五)每月每人意见、建议不少于5条。
二、监评内容与方式
(一)监评内容:永康市广播电视台电视新闻综合频道、华溪频道、永康电台FM106.6频率全天候播出内容、形态以及“永康人”公众微信号、永康电台公众微信号、永康广电网(www.ykntv.com)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