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区)卫生计生办、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保障妇女健康权益,保障人人享有生殖健康服务,提高妇女健康水平,根据《省卫生计生委 省财政厅 省人力社保局 省妇联关于印发浙江省城乡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7〕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度城乡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从2017年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35-64周岁(含)本市户籍妇女可享受5年一次的免费“两癌”检查。
二、检查项目
(一)宫颈癌检查内容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2.HPV检测:包括取材、保存、实验室检测及报告。
3.TCT检测:对HPV 高危分型检测结果为非HPV16/18阳性应当进行TCT检查。
4.阴道镜检查:对高危型HPV阳性合并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异常(ASCUS及以上)、HPV高危分型检测16/18型阳性或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5.组织病理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二)乳腺癌检查内容
1.乳腺体检和彩超检查:对接受检查的所有妇女进行规范乳腺体检。包括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2.乳腺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以及3级者,应进行乳腺X线检查,检查结果包括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三)可疑病例的转诊流程仍按永卫计发〔2017〕75号执行。
三、任务与时间安排
经测算,我市符合免费“两癌”检查妇女约9.5万人,2018年计划完成3万人,于9月底前完成检查任务,各初筛机构具体查任务数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周密实施,注重工作实效;主动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强化妇女自我保健意识,确保参检人数达到任务要求。开设“两癌”检查日常门诊,按照工作规范优化检查流程,方便群众检查。
3、与进一步接诊机构(市妇保院)建立联系制度,对检出的可疑或阳性病例,做好召回、转诊和随访工作,定期开展质量控制。
4、加强信息管理,确定专人负责“两癌”检查信息收集和审核,按月汇总并反馈市妇保院。检查结束后,及时对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并将相关情况录入居民健康档案。
附件1:各乡镇2018年免费“两癌”检查任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