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医疗卫生单位、医调会: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患纠纷的调处工作,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为医疗纠纷的调查、评估和调处提供医疗专家意见,经市司法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研究决定,成立永康市医疗纠纷咨询委员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永康市医疗纠纷咨询委员会组成
主 任:胡加星
副主任:周 杭
成 员:胡智星(心内科) 王伟(神经外科)
应志敏(急救医学) 吕章春(血液、肿瘤)
林跃芳(普外科) 王银雪(妇产科)
郑国阳(儿 科) 赵晓航(骨 科)
王晓敏(眼 科) 何广武(中 医)
胡刚宇(精神卫生)
永康市医疗纠纷咨询会员会办公室设在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科,办公室主任由医政科长兼任。
二、永康市医疗纠纷咨询委员会职责
1、负责召集相关医疗专家召开分析研判会;
2、出具公平公正专家意见书;
3、收到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咨询函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讨论研判并回函,重大医疗纠纷当日讨论研判并回函。
三、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