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区)卫计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浙卫发〔2018〕1号)、《浙江省规范化村级卫生计生室(站)建设标准(试行)》(浙卫办基层发函〔2017〕9号)的通知精神和我市《关于印发2018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永卫计发〔2018〕31 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省计划生育创新转型现场会“五心合一”卫计综合服务平台和“村卫生计生室”等先进经验的“扩点为面”工作 ,全面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实现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继续走在金华前列的目标。经调研和现场考察,决定对部分卫生院和村卫生计生室(站)进行先期建设和改造。
一、建设和改造的单位
1、石柱镇中心卫生院“五心合一”卫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2、西溪镇中心卫生院“五心合一”卫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3、舟山镇下丁村服务站改造
4、龙山镇四路村服务站改造
5、方岩镇象鸣畈村卫生室改造
6、象珠镇黄岗村卫生室改造
7、开发区雅应村卫生室改造
8、唐先镇里岭脚村卫生室改造
9、城西新区排塘村卫生室改造
10、古山镇古山一村卫生室改造
二、建设和改造设施的内容和目标
(一)镇中心卫生院“五心合一”卫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包括妇幼健康服务中心、星级预防接种中心、“三优”指导中心、流动人口卫计服务中心、健康管理中心。实现计生、妇幼保健和临床医生三支队伍无缝隙紧密合作,方便群众就医和健康检查,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提供一体化、一站式、一条龙的服务。
(二)卫生室(站)规范化改造。按照诊疗室、治疗室、药房(计生药具室)、公共卫生室(健康档案室)、计生服务室和观察室的功能和布局,有条件的增设健康教育室、值班室等。有效整合卫生、计生资源,深化村级卫生室(站)、计生服务室职能融合,逐步实现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计生室的一体化管理和服务。满足农村群众防病治病和妇幼保健的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价廉、方便、安全、优质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环境。
三、资金拔付方式
改造资金由所在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先期支付,改造完成后,卫生计生局会同镇、村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改造的卫生院“五心合一”卫计综合服务平台和村卫生计生室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其改造补助资金凭改造发票、清单和第三方审计证明给予一定的补助,并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所在的医院。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