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8年医政医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永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4日印发
永康市2018年医政医管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医政医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议和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要求,围绕“健康永康”建设和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以推进医共体建设、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和加强医院行风建设为着力点,以更大力度更高质量抓实医政医管各项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高效满意的医疗服务。根据全省医疗管理工作要点和全市卫生计生工作总体要求,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医联体、医共体建设
(一)推进高水平医联体建设。继续争取上级优质医疗资源的帮扶合作,提升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按照省卫计委“双下沉、两提升”要求,在永康市妇幼保健院与浙江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儿科托管7月到期续约基础上,继续争取上级三甲医院与我市公立医院开展深度合作,不断拓展合作范围,加快我市各医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继续开展“名医工作室”建设,不断完善深化其内涵,把“名医工作室”建设成为能够不断自我发展、自我完善、递进提高的“学习型组织”,成为医疗、教育、科研、科普密切结合的示范基地。通过专家传帮带,培养一批中青年专家和临床学科接班人,带动医院诊治水平和科研能力提升,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名医优质的医疗服务,有效的减少外流患者,切实提高县域就诊率。
(二)加快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兄弟县市的成功做法,及早出台我市的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方案,参照“三统一、三统筹、三强化”的要求,着力推进卫生管理体制、服务体系、运行机制和就医秩序创新转型。在去年中医药一体化服务的基础上,转型升级为具有永康特色的县域中医药医共体,并不断深化其内涵建设。制定出台基层中药人员柔性流动政策,完善中医药医共体分配方案,加快医共体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与更新,纳入剩下的5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适时争取民营医院、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加入,做大、做强中医药医共体。同时充分发挥医共体内中医院的龙头地位,在中医医疗技术、医疗服务等方面发挥指导帮扶作用,支持和推进基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特色科室建设步伐,做强基层中医特色专科,打造中医品牌,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中医医疗护理、管理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从而整体提高基层中医药医疗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三)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出台并组织实施我市贯彻省政府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意见,选择1家公立医院开展章程试点。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考核办法。
(四)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按照公立医院改革的要求,加强对各公立医院的医疗费用监测,严格执行控费指标,公立医院总费用、次均门诊住院费用、药占比、百元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比等年度平均增长控制在省定标准以下。重点加强高值耗材和辅助用药管理,严控住院均次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五)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一是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围绕“医院舍得放、基层接得住、群众愿意去”的目标,完善我市域内就诊疾病目录,强化双向转诊服务,畅通上下转诊渠道,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转诊人数年增长20%以上。二是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继续实施中心镇医疗能力提升工程,按照“一院一品”要求开展基层特色专科(培育专科)建设。三是推进病种结构调整,进一步明确各层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推进公立综合医院病种结构调整,提升疑难病种大手术比例,降低重大疾病外转市外比例,压缩普通门诊数量。
三、进一步保障优质安全的医疗质量
(六)持续开展医疗质量提升年行动。按照《浙江省医疗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17—2019)》要求,不断健全我市的医疗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和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体系,进一步发挥信息化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强化医疗机构全员医疗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的教育培训。继续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深入开展,按要求充实并发挥我市16个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质控网络全覆盖,细化并严格遵守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实行医疗质量管理培训与行业检查双结合,加强对全市各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督导检查,促使各医疗机构自觉抓好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提高整体医疗质量水平,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七)推进DRGs质量和绩效评价工作。落实《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实施方案》,提高病案首页质量,在三级医院DRGs工作常态化的基础上,在二级医院及规模较大的民办医院开展DRGs数据统计分析,推动DRGs在医院管理和医疗机构评价考核中的应用。加强各医疗机构编码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编码人员业务水平。
(八)做好第四周期医院等级评审的迎检工作。我市各公立医院根据《浙江省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2018版)》及《浙江省专科医院等级评审标准(2018版)》,围绕“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绩效”,结合运用DRGs开展医院医疗服务质量与绩效评价工作,及早谋划、精心准备第四周期医院等级评审迎检工作。围绕评审中心工作和关键指标要求,着力提高我市医院管理水平,健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体系,加强人员、学科、技术等内涵建设,推动我市医院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