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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所、队、处、室、中心:
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将《永康市公安局年轻干部“红色成长”计划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永康市公安局
2018年7月5日
永康市公安局年轻干部“红色成长”计划的实施方案
大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近年来,在局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下,我局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相比,当前我局年轻干部还存在着储备数量偏少、经历结构简单、拔尖骨干不多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安工作发展需要,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着眼于干部队伍长远建设,根据“高素质、专业化”的要求,以年轻干部“红色成长”计划为载体,对年轻干部进行常态化培养、合理化配备、制度化运行,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年轻干部队伍。
目标任务。对照上级有关结构要求,统筹抓好年轻干部的选拔配备,实现年轻干部选拔配备工作常态化,保持年轻干部动态规模常量,形成合理梯次结构。结合干部调整需要,提高35周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占中层领导数比例,并有适量的年轻女干部。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具体举措
对照目标任务,根据“五个过硬”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加强年轻干部的党性教育、实践锻炼、业务提升、作风锤炼,提出“育苗、选苗、墩苗”培养选拔机制。
(一)“帮带式”育苗,提升年轻干部综合素养。积极创造有利于年轻民警成长成才、发挥作用的氛围和条件,抓好政治理论、党性教育、专业能力等方面培训,全面提高德才素质。
1.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加强党性教育和理论学习,开展“我为党旗添光彩”主题活动,研读红色经典、细学党章党规、深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参与大调研、“六个一”等活动实践教育成果。依托书记上党课、公安大讲堂等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积极选派优秀年轻民警到知名院校和先进地区参加专题学习培训。
2.实行“警师警徒”制度。选调中层领导或业务骨干建立局一级的警师库,确定“一年一审核一调整”动态警师库管理制度,为年轻民警开展“一对一”指导、“手把手”教学,强化警师警徒的捆绑考核,助力年轻民警成长。积极开展结对指导,每名新提拔的年轻中层干部由单位负责人结对,通过“帮业务、传经验、带作风”,不断提升年轻干部处理各项工作和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
3.注重先进典型选树。加强对年轻民警的事迹挖掘,认真做好先进典型选树,对工作实际突出的年轻民警、干部及时予以宣传表彰,并通过重点培育先进典型制度开展培育。强化平时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做好专项记功奖励工作,对在急难险重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采取嘉奖令等方式及时给予奖励。
(二)“比拼式”选苗,促使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突出实战比才、实绩比选,建立年轻干部动态培养储备机制,优化干部资源库,为领导班子建设提供充足的年轻干部储备。
1.专业能力大比拼。加强年轻干部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的培养选拔,出台《永康市公安局汇智培优人才培育暂行办法》,将当任兼职教官、新警警师,或获评行家、专家、能手、骨干型的人才,作为干部提任、岗位选调中优先考量依据,推动年轻民警、中层干部主动开展业务钻研,促进干部队伍能力提升。优先提供外出学习培训机会,积极推送参加省、市各级兼职教官、骨干人才选拔。通过专业人才评选、兼职教官聘任、重大突出贡献、各类比武竞赛等工作,发现一批工作思路清、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年轻民警,建立后备人才库。
2.岗位磨砺试身手。充分运用《永康市公安局各所队(处)内设中队(队、科、室)非序列职务选拔任用办法》,将优秀年轻民警提拔到中队长、值班组长等内设中队(队、科、室)非序列职务岗位进行历练,通过工作实践,提升年轻民警个人能力素质。加强与年轻民警谈心交流,通过“用中看、谈中识”,多途径、近距离接触观察干部,在民警群众口碑中了解发现一批好干部。
3.跟踪培养严把关。按照“近期使用、中期培养、长远储备”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后续培养使用计划。建立年轻干部“成长档案”,真正将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及时吸纳进来,建立健全培养锻炼、适时使用、定期调整、有进有出的机制。
(三)“压担式”墩苗,提升年强干部能力素质。大力实施多种压担历练机制,不断锤炼辨别能力、政治定力、实践能力、攻坚能力和优良作风,让年轻干部厚积薄发、健康成长。
1.推行挂职,多岗历练。有序推进年轻干部在局各单位之间的挂职交流,每年选派1-2名年轻干部参与挂职锻炼,提高综合工作能力。注重年轻民警干部调整交流,将他们放到基层所队、重点工程等单位实践锻炼,通过多岗位磨砺,不断增强年轻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勇挑重担的能力。
2.攻坚克难,增强本领。推行“汇智培优计划”,要求年轻干部全部参与到项目攻坚团队中,推动“干部带团队、团队带项目”新型培养模式,将干部成长与项目攻坚相挂钩,通过年强干部个体成长和专业团队建设,切实推动重大、难点项目破题。每年推选1-2个年轻干部参与的攻坚团队开展重点攻坚。
3.实绩考核,强化担当。每年开展一次年轻干部专项考察,结合市委巡查工作、年度考核绩效、牵头项目进展、各类比武比拼和日常了解考评,对年轻干部个人表现、工作实绩进行集中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年轻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了解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的状态,对表现优异、实绩突出的,予以提拔重用。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开展,局党委将定期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政治处具体牵头实施,对全局进行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二)完善联动机制。要建立健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政治处要定期与各基层所队沟通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共同研究对策措施,做好年轻干部推荐、培养、选拔等工作。各业务警种要发挥相对熟悉本业务线干部的优势,共同做好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三)抓好督查指导。政治处要加强对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要及时提醒、督促改进。把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将《永康市公安局年轻干部“红色成长”计划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永康市公安局
2018年7月5日
永康市公安局年轻干部“红色成长”计划的实施方案
大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近年来,在局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下,我局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相比,当前我局年轻干部还存在着储备数量偏少、经历结构简单、拔尖骨干不多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安工作发展需要,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着眼于干部队伍长远建设,根据“高素质、专业化”的要求,以年轻干部“红色成长”计划为载体,对年轻干部进行常态化培养、合理化配备、制度化运行,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年轻干部队伍。
目标任务。对照上级有关结构要求,统筹抓好年轻干部的选拔配备,实现年轻干部选拔配备工作常态化,保持年轻干部动态规模常量,形成合理梯次结构。结合干部调整需要,提高35周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占中层领导数比例,并有适量的年轻女干部。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具体举措
对照目标任务,根据“五个过硬”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加强年轻干部的党性教育、实践锻炼、业务提升、作风锤炼,提出“育苗、选苗、墩苗”培养选拔机制。
(一)“帮带式”育苗,提升年轻干部综合素养。积极创造有利于年轻民警成长成才、发挥作用的氛围和条件,抓好政治理论、党性教育、专业能力等方面培训,全面提高德才素质。
1.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加强党性教育和理论学习,开展“我为党旗添光彩”主题活动,研读红色经典、细学党章党规、深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参与大调研、“六个一”等活动实践教育成果。依托书记上党课、公安大讲堂等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积极选派优秀年轻民警到知名院校和先进地区参加专题学习培训。
2.实行“警师警徒”制度。选调中层领导或业务骨干建立局一级的警师库,确定“一年一审核一调整”动态警师库管理制度,为年轻民警开展“一对一”指导、“手把手”教学,强化警师警徒的捆绑考核,助力年轻民警成长。积极开展结对指导,每名新提拔的年轻中层干部由单位负责人结对,通过“帮业务、传经验、带作风”,不断提升年轻干部处理各项工作和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
3.注重先进典型选树。加强对年轻民警的事迹挖掘,认真做好先进典型选树,对工作实际突出的年轻民警、干部及时予以宣传表彰,并通过重点培育先进典型制度开展培育。强化平时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做好专项记功奖励工作,对在急难险重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采取嘉奖令等方式及时给予奖励。
(二)“比拼式”选苗,促使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突出实战比才、实绩比选,建立年轻干部动态培养储备机制,优化干部资源库,为领导班子建设提供充足的年轻干部储备。
1.专业能力大比拼。加强年轻干部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的培养选拔,出台《永康市公安局汇智培优人才培育暂行办法》,将当任兼职教官、新警警师,或获评行家、专家、能手、骨干型的人才,作为干部提任、岗位选调中优先考量依据,推动年轻民警、中层干部主动开展业务钻研,促进干部队伍能力提升。优先提供外出学习培训机会,积极推送参加省、市各级兼职教官、骨干人才选拔。通过专业人才评选、兼职教官聘任、重大突出贡献、各类比武竞赛等工作,发现一批工作思路清、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年轻民警,建立后备人才库。
2.岗位磨砺试身手。充分运用《永康市公安局各所队(处)内设中队(队、科、室)非序列职务选拔任用办法》,将优秀年轻民警提拔到中队长、值班组长等内设中队(队、科、室)非序列职务岗位进行历练,通过工作实践,提升年轻民警个人能力素质。加强与年轻民警谈心交流,通过“用中看、谈中识”,多途径、近距离接触观察干部,在民警群众口碑中了解发现一批好干部。
3.跟踪培养严把关。按照“近期使用、中期培养、长远储备”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后续培养使用计划。建立年轻干部“成长档案”,真正将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及时吸纳进来,建立健全培养锻炼、适时使用、定期调整、有进有出的机制。
(三)“压担式”墩苗,提升年强干部能力素质。大力实施多种压担历练机制,不断锤炼辨别能力、政治定力、实践能力、攻坚能力和优良作风,让年轻干部厚积薄发、健康成长。
1.推行挂职,多岗历练。有序推进年轻干部在局各单位之间的挂职交流,每年选派1-2名年轻干部参与挂职锻炼,提高综合工作能力。注重年轻民警干部调整交流,将他们放到基层所队、重点工程等单位实践锻炼,通过多岗位磨砺,不断增强年轻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勇挑重担的能力。
2.攻坚克难,增强本领。推行“汇智培优计划”,要求年轻干部全部参与到项目攻坚团队中,推动“干部带团队、团队带项目”新型培养模式,将干部成长与项目攻坚相挂钩,通过年强干部个体成长和专业团队建设,切实推动重大、难点项目破题。每年推选1-2个年轻干部参与的攻坚团队开展重点攻坚。
3.实绩考核,强化担当。每年开展一次年轻干部专项考察,结合市委巡查工作、年度考核绩效、牵头项目进展、各类比武比拼和日常了解考评,对年轻干部个人表现、工作实绩进行集中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年轻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了解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的状态,对表现优异、实绩突出的,予以提拔重用。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开展,局党委将定期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政治处具体牵头实施,对全局进行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二)完善联动机制。要建立健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政治处要定期与各基层所队沟通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共同研究对策措施,做好年轻干部推荐、培养、选拔等工作。各业务警种要发挥相对熟悉本业务线干部的优势,共同做好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三)抓好督查指导。政治处要加强对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要及时提醒、督促改进。把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