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以下简称《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下简称《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以下简称《意见》)、《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施办法》(浙建[2015]5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县两级行政审批扁平化改革的实施方案》(金市建综〔2016〕5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我局相关科室审查,局资质评审小组审核。现将2018年9月份建筑业企业申报资质的评审结果在中国永康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于2018年9月24日前向我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来信请寄:永康市金胜路327号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 邮编:321300 电话: 89293525 89293613 联系人:严晓宇 陈 璐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kangshi/20210606/274802.html ![]()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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