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开展我市201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
“两项待遇”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党工委、管委会,市机关各部门:
为了维护广大退休干部的合法权益,切实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使他们更好地安度晚年,促进我市和谐社会建设,经研究,决定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简称“两项待遇”)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央、省、市有关退休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为依据,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7〕51号)和《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厅、金华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金委办发〔2017〕60号)文件精神,检查各部门、各单位退休干部的各项政治、生活待遇落实情况,总结完善本单位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同时通过检查,使广大在职干部、职工也进一步了解党委政府对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重温老同志的历史功绩,使社会各界关心重视退休干部工作,弘扬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通过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二、检查内容
(一)退休干部政治待遇落实情况
1、领导重视,把退休干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落实,年末有检查,尊老敬老风气好;
2、分管领导责任明确,管理网络健全,认真履行以单位管理为主的退管工作;
3、健全完善退休干部学习制度,重视加强退休党支部、学习组建设和退休人员思想政治工作;
4、重视发挥退休干部作用,管好用好活动经费,努力为老同志办实事;
5、认真做好退休人员来信来访工作。
(二)退休干部生活待遇落实情况
1、国家、省、市明确规定退休人员享受的退休费和增发的退休生活费以及应当享受的有关福利待遇;
2、关心帮助身患重病的退休干部以及生活困难的退休干部及遗属;
3、妥善处理涉及老同志利益的信访等问题。
三、检查方法、时间
1、各镇(街道、区)和市机关各部门首先对照浙委办发〔2017〕51号和金委办发〔2017〕60号文件进行自查,针对有关问题和差距,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在此基础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管办及各主管部门组织抽查,通过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台帐等多种形式,听取意见和反映,对退休人员“两项待遇”的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整改要求;
2、时间安排:11月底前为部门单位自查阶段,12月份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管办将组织检查组对有关单位进行抽查(具体抽查时间和单位另行通知)。
四、检查要求
1、各镇(街道、区)和市机关各部门要把此项检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检查指导,通过检查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市的退管工作;
2、检查工作要以党和国家的现行政策文件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总结经验,全面落实退休干部“两项待遇”工作,继续推进我市退管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检查时要特别关注弱势群体,关注当前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争取各级领导的关心重视,妥善处理,做到边检查边整改落实;
3、各镇(街道、区)和市机关各部门要按规定上报退休人员“两项待遇”检查综合评价表;要求整改的单位,检查后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于12月底前将检查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1份。
附:永康市退休人员“两项待遇”检查综合评价表
中共永康市委组织部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
2018年11月13日
附:
永康市退休人员“两项待遇”检查综合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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