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科(室、处、大队、中心),各司法所: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镇(街道、区)、机关部门全员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永组字〔2018〕67号)及《永康市司法局全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永司〔2013〕3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度全员绩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司法局内设科室和直属司法所(以下简称科所室),司法局科所室正、副职及在编一般干部职工。市公证处参照执行。
二、考核方式